现在的网红将来有一天会不会盖过明星?对此你怎么看?
每天看那些网红发视频开直播,我真的好羡慕。他们长得又好看,还会用智能手机,又有钱,朋友也多,整天不是去这个地方游山玩水就是找这个那个美女帅哥约会,整天讨论一些好像很厉害的东西。随便拿个东西都顶我几个月的生活费,我读书少,又是乡下来的,没见过多少世面,所以我只能默默的看着他们发,时不时点个赞,有时间自己也发发,这样好像可以假装和他们很熟,真的,心好累,好了不说了,别人催我把手机还给他,我要去喂猪了…哎。
我觉得网红没有可能盖过明星。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缺少底蕴和时间的沉淀。
网红是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火的快,过气的也快。
但是明星与他们不一样,他们有持续性的活力。歌星,影视明星,哪一个不是有几部代表作。
而网红他们走红往往是靠翻唱、以及利用观众的猎奇心理。真正凭实力的能有几人。
就算有能力发歌的也被曝出抄袭成风。
代表人物:李袁杰
有的因为自身才华成名。这类网红还好一点,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一技之长,在特定的领域有一定造诣。所以不能拿他们跟明星比。明星是长时间活跃在荧幕。
还有一类网红依靠搞怪、哗众取宠成名。这类人离那些喜剧明星就差的远了。没有底蕴,只能活跃一时。很快就会湮灭在网络中。
代表人物:嘟嘟姐
还有一些人是意外成网红的。这并非他们本意。他们根本没想过要往娱乐圈发展。只是有些人非要利用他吸睛的特点来进行商业操作罢了。
代表人物:发际线小吴
还有的网红是通过团队精心策划,选择在某个大众关注度很高的场合通过某些举动刻意彰显他们自身,给大众留下一个较深的印像。这类人也是无法跟明星比的,他们往往是因为言语或者长相成名。一旦大众审美疲劳了就自然而然过气了。
代表人物:成都小甜甜
还有的网红连基本的素养都没,就算火了也会被封杀。这也可以看出来网红群体跟明星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而且明星背后有经纪公司签约。有丰富的资源。可是网红没有,他们往往依靠网络平台来发表自己的作品,一旦观众产生审美疲劳也就意味着他们离过气不远了。
网红要想长久必须要有自己的实力,光靠投机取巧是不行的。
网红和明星都是在走粉丝经济路线,不过还是有区别和差距的,个人觉得明星各方面更具优势。举个简单例子,现在的网红普遍“见光死”,离开滤镜就跟路人一样。但是明星时刻要面对镜头的,基本上是360度无死角的美颜,生图也是扛得住考验的!
而且明星大多数是要靠作品走红的,不管是影视剧还是歌唱表演都好,身上怎么都得有一项过人的才艺,获得过观众的认可,不然进娱乐圈是很难混的。可是如今的网红是鱼龙混杂,真的才艺过人的少之又少,有些表演甚至有点低俗。当然不是所有网红都这样,有些网红成功出圈也是靠自己的实力。
还有明星不管是包装还是营销做得更好,投入的资金和人力也很多,自然带来更多关注,一般的网红是做不到这样的成本投入的。这些都是差距所在,所以现在的网红将来不会盖过明星,有一天真的出名了,网红也会跑去做明星啊,毕竟明星效益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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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盗捕中国熊猫的美国女人下场如何?
露丝·哈克尼斯是美国人,她以“继承亡夫遗志”为由于1936年来到中国上海,准备参加探险队打算活捉一只大熊猫回到美国。她在华人向导的帮助下组织了一支小型探险队,在四川的崇山峻岭中寻找熊猫。
1936年11月9日,露丝一行人终于在一棵枯树里发现一只几个月大的大熊猫幼崽。由于之前没有人有养活熊猫的经验,露丝凭推测用奶瓶喂养这只熊猫。她认为这只幼崽是雌性的,并取了名字“苏琳”。露丝把熊猫带回驻地,并亲自给它按摸肚皮消化牛奶。露丝没有孩子,便把一腔热情放在了这只熊猫身上。如果熊猫有不舒服,她就找来儿科大夫给熊猫看病。但是如何把熊猫从上海带回美国是个难题,因为当时的民国政府已经有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当时的码头禁止任何人带活着的动物离境,除非是政府特批。可后来一些美国高层机关人员顶住了中方压力,坚持向露丝发放必要的许可证。愤怒的中国官员只能被迫同意露丝带走熊猫。露丝将熊猫放进篮子盖上布,以托运小狗的名义把熊猫带上了前往美国的客轮。回到美国后,露丝立刻成了明星。她穿着漂亮的衣服,抱着偷来的熊猫在敞篷车上让夹道让好奇的美国人围观。由于美国人都是第一次一看到活的熊猫,舆论随即沸腾。《时代周刊》称露丝偷来的熊猫是具有巨大意义的科学发现。露丝把熊猫苏琳送到了芝加哥动物园,每天向公众展览两个小时。动物园随之宾客盈门,甚至著名盲人女作家也专程前来期待亲手抚摸一下苏琳。随之而来的商业利益不言而喻,动物园收入直线上升,露丝成了公众仰慕的对象。很多玩具公司推出熊猫公仔,还以熊猫命名了很多新产品。甚至连熊猫的写真集都十分畅销。露丝和熊猫合影时的穿戴都被竞相模仿,她的熊猫被芝加哥动物园花了八千美元的天价(在当时)购买,并怂恿露丝如果能搞到一只能和苏琳配对的雄性大熊猫,那他们给予的报酬会十分可观。露丝竭力想把自己与偷猎者区分开来,但同时她还在享受熊猫给她带来的利益。后来露丝以给苏琳找一个小伙伴的名义再次踏上中国国土,准备再偷捕一只雄性熊猫。后来露丝也确实捕到了一只成年雄性大熊猫。但是它远不像当初是幼崽的苏琳那么听话。这只熊猫进了笼子之后就开始绝食,很快就死了。这给露丝的打击很大,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目睹熊猫死亡,更糟的是,此时在芝加哥动物园的苏琳也死了。当时的人们对熊猫了解很少,美国人用煮熟的胡萝卜和白菜喂养熊猫,尽管这遭到露丝的反对,但无济于事。苏琳死后被做成标本,但是这时科学家才惊讶的发现苏琳是一只雄性熊猫。在其他盗猎者的熊猫竞争下,露丝很想重新捕猎熊猫东山再起。在她捉住一只成年熊猫加一只幼崽后,她想用宋美龄的名字命名那只幼崽。但是露丝在中国已经不受欢迎,命名之事被宋美龄本人大家谴责。后来露丝的合伙人打死了逃跑的成年熊猫,这使得露丝大为震惊。在经过一系列的心灵蜕变后,露丝把幼崽熊猫送回了四川捕到它的地方并放生。苏琳在失去熊猫后也没了名利,她在贫病交加中孤独去世。作者:“小方说历史”团队欢迎关注公众号“小方说历史”雲绯历史号:故纸堆间欢迎点赞和评论露丝·哈克尼斯是一名美国的时装设计师。她因为两次将大熊猫盗出中国而名噪一时,她也是第一个把活体大熊猫带出中国的西方人。
(露丝·哈克尼斯)
历史上对于露丝的评价褒贬不一。从中国人民的角度来说,露丝私自捕捉并转移国宝的行为,与盗猎者没有任何区别,她不配得到任何赞誉。不过,从美国人的角度来看,露丝冒险从中国带回熊猫,满足了美国民众对于东方世界的好奇心,让他们大开眼界。因此,她也被美国人称为“熊猫夫人”。
事实上,露丝只是个普通的美国女人,本来会平凡地过完一生。但后来一次意外,最终使她走上了盗猎熊猫的道路。
露丝的丈夫叫比尔·哈克尼斯,是一个狂热的冒险家。比尔不喜欢一般的打猎行动,他认为“真正的打猎,就是要把猎物活着带回来”。
1934年,在与露丝刚刚完婚两周之后,比尔便独自前往了中国。他打算将中国的大熊猫猎回美国去。
然而一年半过去了,比尔不仅没有寻到大熊猫,反而却突然病死在上海。
得知消息的露丝悲痛万分,为了完成丈夫未了的心愿,她独身一人来到中国。
抵达中国后,露丝很快组织了一支探险队。其中的成员,就包括著名华裔探险家杨帝泽。杨帝泽曾长年保持着人类登山的世界纪录,并且他还在1929年,追寻到了第一个完整的大熊猫标本。
在杨帝泽的帮助下,露丝一行人沿着长江溯流而上。两个月后,到达四川省汶川县。随后的日子里,众人开始在潮湿的竹林中苦苦搜索熊猫的踪迹,但始终一无所获。
也不知过了多久,探险队终于发现了一只成年大熊猫。由于缺少捕捉熊猫的经验,探险队的行动很快被大熊猫察觉。在经过一番围堵之后,大熊猫最终还是顺利逃走了。
就在露丝等人失望之时,竹林深处却突然传出了一阵类似婴儿啼哭的声音。探险队顺着声音小心翼翼地前进。他们很快一个枯树洞中,发现了一只熊猫幼崽。
(憨态可鞠的熊猫)
这只幼崽体重很轻,看起来刚刚出生没多久。在经过简单辨认后,露丝认为这是一只雌性熊猫。为了表达对杨帝泽的感谢,露丝以杨帝泽妻子的名字,为熊猫取名叫“苏琳”。
露丝很快带着苏琳回到了上海。在这段期间,露丝像个母亲一样,一心一意地喂养苏琳。
随着露丝捕获熊猫的事迹流传得越来越广,当时的中国民众对这件事进行了强烈抗议,他们要求露丝将大熊猫送回四川去。
但由于一些政治上的原因,中国政府被迫给露丝颁发了动物出境许可证,证上填写的动物,是一只“形状奇特的哈巴狗”。
露丝将苏琳装到了一个柳条笼中,登上了前往美国的客轮。
回到美国后,露丝暂时将苏琳养在了自己曼哈顿公寓中。随着媒体的不断报道,越来越多的动物园开始与露丝联系,请求露丝将熊猫转让给他们。
露丝起初为苏琳标价2万美元,这个价格使得一些动物园望而却步。最终,露丝以8750美元的价格,将苏琳卖给了芝加哥布鲁克菲尔德动物园。
接下来的时间里,美国人从四面八方赶到芝加哥,只求能够看到苏琳一眼。这其中甚至包括只想摸一摸熊猫的著名盲人作家海伦·凯勒。
(杨昆廷和露丝)
不过,由于不适应美国气候,苏琳开始不断生病。为了能够可持续地发展,动物园希望露丝再一次前往中国,为苏琳寻找一个能孕育后代的伴侣。
露丝又一次来到中国。这一次,她的伙伴变成了杨帝泽的弟弟杨昆廷。在杨昆廷的帮助下,露丝再一次在四川抓捕了一只熊猫。不过露丝却颇感可惜,因为她认为这一次又抓到了一只雌性熊猫。
这只熊猫被露丝取名为“美美”。露丝以同样的手段将美美送回了美国。
但在这期间,苏琳却因为淘气,不小心吞下了一根棍子死去了。在解剖的时候,人们才发现,苏琳其实是一只雄性熊猫。
来到美国的美美,同样没能生活太久,仅仅在几年之后,美美也因病死去了。在解剖时,人们同样发现,美美其实也是雄性。
在两只熊猫相继死去后,露丝也没有再去中国盗猎了。她将自己的故事写成了一本书,取名叫《夫人和熊猫》。这本书成为了美国的畅销书,露丝也凭借这本书,得到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1947年,在美美死亡五年之后,年仅46岁的露丝,在匹兹堡一家旅店死去。
(参考资料:《夫人和熊猫》)
作为中国国宝的大熊猫,已经在地球上生存了至少800万年,被誉为地球上的“活化石”。它第一次被人们所熟知,是在清朝同治八年(1869年),法国传教士戴维在四川逮捕了一只全身黑白色的熊猫,因觉得其非常罕见,便将其运送回法国展览。
但是,因为途中颠簸和气候不适应,这只熊猫在刚到达法国时,就已经奄奄一息。
后来戴维只好将其制作成标本,然后送到法国巴黎的国家博物馆展出,当时该博物馆馆主将其命名为“大猫熊”。就这样,中国大熊猫第一次被人们所熟知。
后来这个熊猫标本被拿到世界各地去展览,等它来到中国展览时,由于当时中文的习惯读法是从右往左读,所以参观者一律把“猫熊”读成“熊猫”。这样久而久之,人们就约定俗成地把“大猫熊”叫成“大熊猫”。于是,“大熊猫”这个名字就这样诞生。
也正因为这次世界性的展览,让中国熊猫瞬间爆红西方世界,以至于很多人都非常想亲眼看一看活熊猫。在这种背景下,不少人看到了商机,如果能从中国抓一只活熊猫回来,多少人会为之疯狂,名利财富,都将滚滚而来。
于是,很多外国商人开始纷纷不远万里跑到中国来抓大熊猫,这其中有个叫做尼哈克斯的美国探险家,他也兴冲冲的杀奔中国,本想逮一只熊猫回去,不料却在上海染上重病,很快就撒手人寰。
尼哈克斯病逝的消息传回美国后,他的妻子露丝·哈克尼斯(下面简称露丝)非常伤心,这位露丝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在听闻她丈夫因抓大熊猫而病逝后,便果断放下自己服装设计师的工作,转而继承丈夫的探险事业,并表示要继续抓大熊猫,完成丈夫的心愿。
于是在1936年,这位露丝便卖掉自己所有的家产,然后也跑来中国抓大熊猫,她还特意拉起了一支19人的探险队伍。当然,这位露丝这样做,一方面是想完成丈夫的心愿,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熊猫的诱惑力实在太大,如果能抓一支回去,那将从此登上人生巅峰。
1936年10月20日,露丝率领的19人探险队从成都出发,每天沿着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路穿行,以搜索大熊猫的踪迹。这期间他们经历无数次暴雨冰雹,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终于在11月4日,他们在汶川县境内抓到了一只出生不到十天的雄性熊猫幼崽,露丝欣喜若狂,将其命名为“苏琳”。
很快,“美国女人捕获熊猫”的消息就传遍开来,当露丝带着这只小熊猫来到上海准备出境时,上海各大报纸蜂拥而至,并纷纷发出自己的愤怒:一个美国女人,凭什么可以随意在中国境内捕猎珍稀保护动物?凭什么将其带离出境?难道美国人就可以无视中国法律?
随着国内的抨击声音越来越多,南京政府的官员们终于坐不住了,他们只好出面将抱着小熊猫的露丝,暂时扣押在海关大楼里面,并要求她必须将小熊猫留在国内。
但关键时刻,美国政府亲自出面干涉,南京政府又敢得罪美国呢,于是海关人员将这只大熊猫登记成“一只形状怪异的哈巴狗”。
随后,露丝就带着这只所谓的“哈巴狗”大摇大摆离开上海,然后漂洋过海回到美国。
在露丝抵达旧金山时,码头上早已经挤满了欢迎的人群,大家纷纷对露丝表示出热烈的欢迎,将其视为美国的英雄,美国报纸更是评价露丝的行为是“具有头等价值的科学发现”。
接下来,芝加哥布鲁克菲尔德动物园,用八千美元的高价买下露丝这只小熊猫做展览。
据记载,在展出的前三个月,就有三十二万人来参观。就连美国励志女作家海伦凯勒,都公然给露丝们“站台”,就为摸一摸熊猫。在这期间,没有一个美国人对露丝的非法捕猎行为给予谴责。
至于露丝本人,不仅火遍美国,还名利双收,源源不断地财富流入她的口袋中。受此影响,在第二年,露丝再次来到中国,打着“帮苏琳找到伴侣”的名义,又偷猎了一只熊猫“美美”,也卖到布鲁克菲尔德动物园。
直到1938年时,露丝在第三次猎捕熊猫的过程,因为同伴打死了一只成年熊猫,良心未泯的露丝悲痛欲绝,这才决定结束捕猎熊猫的行为。后来,回到美国的露丝就靠写书为生,其代表作品《夫人和熊猫》一度畅销西方,她也因此被人们称为“熊猫夫人”。
后来,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熊猫夫人”终于渐渐被人们遗忘,同时受经济危机的影响,晚年的露丝开始陷入穷困潦倒的生活,最后于1947年在匹斯堡一所廉价旅馆里病逝。
至于她猎捕的那两只小熊猫,早在1938年就被动物园的工作人员虐待致死,然后被制成标本,至今还在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