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仅有20%可以盈利,2019年该如何经营?
二八定律在哪个行业都存在,2019年做好餐饮还是要回归本质
餐饮圈的好多老板都在吐槽日子越来越难过。但是却有一位餐饮老板在国外走了一圈后发现,其实国内餐饮老板的日子还不错了。为什么会觉得难做,利润不高?那是因为以前毛利低于50%都是亏的,现在还有18%净利润觉得和以前比太低了。其实都是相对的。
餐饮店只有20%可以盈利,这个是每个行业必然经历的阶段。二八定律在哪个行业都是存在的。那么,2019年要怎么做呢?
首先肯定是要做好自己的产品、服务和环境。这三点都是餐饮的本质,不做好的话,做再多的努力都是枉然。
其次,社会在高速发展,餐饮行业以前的一套已经不太能适应了。所以一定要保持一颗学习的心,努力学习新的技术新手段来保持餐厅的活力。比如小程序、无人点餐这些。
第三,好好培养你的员工。餐饮行业说到底还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员工其实才是餐厅最大的财富,如何培养你的员工,让他们为你开疆辟土的同时又能让他们得到自我提升,这个十分关键。
最后说一句,无论时代怎么变,餐饮的活力还是存在的。大家要做的不是担忧未来如何,而是努力活在当下。
不管是做什么都会有风险,餐饮业是个纯现金流行业,并且没有什么特别限制,谁都可以做,所以很多人就是脑袋一热,或者被人蒙骗就去开餐馆了,这也是造成大部分餐馆都做不长久主要原因。
做餐饮要充分调研,餐厅选址,周边入住人群分析,消费能力调查等,通过这些调查数据,再选择合适餐饮产品,然后根据自己投资预算,选择开店的规模。
建议开个精品小餐馆,5-10万,地点选择在比较繁华地方,例如大学城、商业街、商超出入口,目标人群是1-3人餐,主要针对情侣以及三口之家,按照吃饱吃好还不贵的概念,去组织合适的产品类型。
餐饮市场不管如何的发展,其发展潜力永远 是很大的,这关键就在于要如何去经营店铺了。像开蜀味天娇串串香加盟店,主打的就是特色,包括味型、装修、营销活动等。现在的消费者偏向年轻化,想要获得他们的认可,就得迎合他们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压力大的情况下长久的生存
今年的餐饮行业怎么样?
今年的餐饮行业随着12月20日深更半夜的几声冬天打雷,预示着新年不是个好兆头,随着腊月开始肆虐的冠状肺炎病毒漫延,将会改变全国人民特别是武汉人民的生活习惯,不在人流聚集的场合逗留将会形成常态,而某酒楼暴出的ABC三桌酒席相邻,B桌有一人为新肺炎病人,ABC三桌酒就餐的客人纷纷中枪,这就给人们敲起了在外出行的警钟,酒店聚餐在2020年甚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肯定会受到影响,
今年的餐饮行情怎么样?我觉得取决于疫情结束之后的政策,我们做餐饮的人不要悲观。餐饮的损失,现在莫非现在的人工房租?消费的需求没有减少,反而是增加了消费欲望。今年的餐饮市场上应该会有一个洗牌。我觉得就是。能够坚持下来的餐饮店生意都会很好。坚持不了了,在这一段时间就已经倒闭了。优胜劣汰的规律永远不会变。餐饮人只要做好自己的服务。技能提升。就不要悲观。我们做餐饮的也要正能量的面对这次打击。我们期待疫情的早点结束。餐饮行情肯定会更好。一起加油吧!
餐饮不好做,你能看到别人生意很好的店面,多半就是专门做给你看到,轮到你觉得别人生意好你也有想开的念头就会收取你加盟费,等到你加盟以后才发现生意并不是之前看到的那样,现在特别是餐饮就是赚加盟的钱,内行赚外行的钱,外行赚用户的钱,不容易啊,
吃火锅吃到死老鼠索赔10万,算不算敲诈?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吃火锅吃到死老鼠索赔10万元,若只是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向火锅店索赔,不会构成敲诈勒索。但若通过非法的手段、方式强行“索赔”,是否能够构成敲诈勒索,根据评判者所持观点的不同,则可能有所分歧。简要分析说明如下。
首先,消费者者有权索赔。吃火锅吃到死老鼠,说明火锅店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火锅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均有权要求火锅店予以赔偿。同时,从《合同法》的角度说,火锅店未向食客提供安全的食物,亦属违约行为,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火锅店承担违约对自己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依法索赔不构成敲诈勒索。在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的前提下,只要要求赔偿的途径手段不违法,消费者都只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要求赔偿数额的高低,只是各自对遭受损失认识的不同而测算出的不同结果,对这个各自测算出的结果,在当事人之间法律是允许存在争议的,也允许基于自愿相互妥协达成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法院依法判决即可,而这本身也正是法院居中裁判解决争议、纠纷的意义。至于赔偿数额高低大小,并不是构成违法犯罪的决定因素。
第三、采用违法手段方式索赔为法律所禁止。虽说消费者有索赔的权利,但若索赔的手段方式违法,同样不被保护,也应当依法受到处理。例如,通过非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索赔,通过殴打伤害的方式索赔等等。在法学理论上,部分观点认为,对非法索赔的,只根据违法的手段、方式行为性质本身定性处罚。但也有部分观点认为,若通过非法的方式、手段,威胁、胁迫强行索取远超其正常索赔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的“赔偿”的,索赔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构成敲诈勒索。因此,索赔也有风险,切忌索赔方式手段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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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消费者有索赔的权利,具体数额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过高的数额经营者可拒绝,由法院裁判;如经营者同意,只能视为履行义务。但鉴于司法实践,消费者索赔数额应合理,以免诉累。
我是乌鲁木齐,提问人是昌吉的,一城之隔,你提这个还是要有事实依据啊,不能胡编乱造,也不能为了阅读量,就编造信息,你好好说下,哪天在哪个餐厅发生的事情,我给你曝光去,如果没有的事情,时间地点、经过,新闻五个W,你说不清楚,我就怀疑你是在造谣了,传播谣言,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包括头条,也需要加大对这种信息的审核力度。
假设,你真的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索赔十万,也不是你说了算,因为,究竟对你造成了什么样的精神伤害,还说不清楚,这个也没法用金钱来衡量,当然了,赔偿是必须的,你可以跟餐厅提出精神损失赔偿,你提出十万,人家要给才算数,不给,怎么办?自然只能走法律程序了,法官说多少,判决书可以做决定。
如果真的吃到老鼠肉,确实很恶心,预计是恶心一辈子,确实没法用多少钱来衡量精神损失,因此,这个究竟能够获得多少赔偿,真的不好说,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其尺度和引用法律不一样,预计赔偿结果也不一样,真是有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法院可能判决餐厅赔偿8000到1万元的可能性比较大,最多3万,不会判决赔偿十万的。
如果还是不行,你甚至可以找媒体来曝光,都市类媒体、电视台,自媒体大V号,对这些奇葩、离奇的事情感兴趣,你甚至给自媒体人三五百,他们屁颠屁颠就给你报道了,一方面,他们可以获得流量。同时,也获得了现金,他们乐意去给你做报道,一旦媒体记者去了,估计餐厅就会为了不把事情扩大,会积极主动给你赔偿。
想一下,真的媒体报道了这种餐厅,哪个顾客还会去他的餐厅吃饭呢?那就是砸牌子的事情,关门歇业的是事情,估计十万也愿意给呢,特别是大一点的餐厅,连锁店,他们害怕媒体曝光,十万二十万也愿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