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案嫌疑人被击毙枪击案嫌疑人被击毙视频_沈阳押钞员枪杀储户案的最终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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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押钞员枪杀储户案的最终审判结果?

最后是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隶属于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的押钞员朱宏林和运钞车车长赵大翔被警方带走审查。朱宏林被刑事拘留,车长赵大翔在接受调查后,其车长的职务被停止。具体赔偿协议内容法庭不对外宣布。

美国男子跪地投降被警察射5枪击毙,涉事警察无罪释放,你怎么看?

这个事件有三个角度,是不在美国的人很难体会到的。

一是我在别的回答中说过的(),美国因为枪支泛滥,导致警察执法时精神高度紧张,对方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怀疑成要掏枪袭警,于是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起见,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下手为强,就算事后发现对方根本没有武器也没有袭警意图,也仍然有警察局和警察工会帮忙擦屁股(见下),基本上不会遭到什么惩罚。所以一般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根本懒得去仔细区分对方是否真的要袭警、有可能袭警杀了就是杀了。像这个案子里,其实对方明显酒醉,且在枪口面前害怕而无法理解警察命令,乃是人之常情,但警察根本不管这些。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堪萨斯州两个CoD的玩家发生争执,其中一人打电话报警,撒谎说另一个玩家住址发生了杀人案,让警察赶紧去。可是另一个玩家给出的是假地址,和这件事完全无关的年轻人刚给警察开门就被警察枪杀了()。最后这些警察,只要自称担心受到人身威胁,基本都不会受到起诉。

二是警察局和警察工会在地方政治中势力强大。虽然这一点在明面上看不出来,但想象一下假如你是州里的一名检察官,负责调查某警察滥杀无辜事件,你需不需要到警察局调查取证,需不需要警方的配合?如果警方不配合,你的取证工作很难完成。或者警方表面上配合,但私底下巡逻执法时怠工几天,让城市治安混乱几天,公众不满几天,然后警察局长出来诉苦,说我们这些警察这么辛苦危险为人民却还要遭到政治迫害云云,舆论马上就转向了警察方。你作为检察官,上下都会有各种压力让你把这个案子轻轻放下。以前绝大多数滥用警力案件,最后都是这么了解的,警察当然有恃无恐。

三是警察素质越来越低。这一方面是因为警察待遇确实不算特别好,另一方面是十几年前巡回法院判过一个案子,原告是一个参加警察考试却被拒入职的人,警察局拒他的理由是认为他智商太高(125)不适合担任警察工作,因为警察工作很枯燥、需要服从命令不需要太多思考,所以适合智商低的人(警察局招人的平均智商是104-105)。这人当然不服,告上法院说警察局搞歧视。没想到法院居然支持了警察局的主张,原告只好改行去当狱警(也就是说美国人认为警察的智商应该比狱警低……)。在这种奇葩的判决下,美国警察素质每况愈下便理所当然了。素质差了,就更难以、或者更不愿意在执法时详细区分对方的心态和动作,只想着一枪过去解决问题了。

先看一下这段视频吧! 视频加载中...

其实视频中被杀的男子是一个害虫防治员,因为把打猎的抢给朋友看,刚好被别人看见并报了警,然后匐匍前进的时候,因为右手稍微颤抖了一下,被连射5抢!

其实这个警察的做法,很美国,就算是别的警察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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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的处境,作为中国人根本没法理解,美国是一个合法持有枪支的国家,警察面对的很多人,都是可能会持枪的,因此对于“投降”有近乎神经的规定,任何被理解为或者被误解为掏枪的危险行为,都是致命的。因为美国的警察在抓捕嫌疑人时,曾经付出的成本太高,因此,嫌疑人只要有或者被人理解为危险动作,结果是致命的,跟你事后证明的持枪没持枪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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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新闻报道过,就因为嫌疑人伸手去抹身体,然后警察没有射杀,导致最后嫌疑人拿出手枪就把警察杀了,不止一次,所以在美国只要警察让你动,你就千万不能动!

但是就这样两个可爱的女儿失去了父亲,我同时也觉得很伤心,希望两个孩子以后能健康成长,也希望政府能给予这个破碎的家庭更多的帮助!

死得很冤枉,非常可惜。如果你看过完整视频的话,其实也不能怪警察,警察反复说明一定要举起双手,哪怕你摔倒了也必须举起双手,你听明白了吗?这哥们说明白了,结果还是犯错,警察吓坏了,大声警告,你再放下双手我就一定会开枪!结果这哥们还是放下双手了,死得冤啊!视频公布后美国人没有过多指责警察,很明显这个警察没有故意想杀死他,在一个人人可能有枪的社会,加上这个警察的搭档之前就是类似情况下被枪杀的,他无法不开枪,否则死的可能就是他自己。

美国有句话,不要试图和警察讲道理,那是法院的事。遇到警察他说什么你就执行,反正最后都是法院说了算,千万不要试图和警察有任何肢体接触,大概率是死

如果有一名精神病患者,正在街头持刀追砍行人,请问警察是否有权直接击毙?

这个问题要看怎么说,情分不得已,一般是不能的!

具体说,据资料称,“有权利,因为警察的责任就是保护人的人身安全,不管他有没有精神病;也不管他要杀的是谁”!

“但,不是万不得已,警察是不能开枪的”!

“他如果攻击警察了,警察有权向他开枪,袭警罪加一等”!

据我所知,像这种情况,一般要请专业人员及家属到场,进行心理安抚,稳定情绪后;或疏散人群后,问题能及时处理的!

仅参考!

谢邀!

你问我?我不是律师!也不是公安部门!我建议用麻醉,毕竟,杀人犯法,可以最大剂量的药倒,而且此人极度危险,既意识不清醒,又持刀行凶,虽秉持法律,不能直接射杀,但要有效控制。好像,有些犯罪分子,经速度报告,可以射杀的?

警察的责任是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民安全,当有不法分子行凶杀人,正在实施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警察有权使用警具制止和对不法侵害的歹徒给予当场击毙。这是警察的职业。至于你说的精神病患者是专业精神病医生的业务范围,警察不具备鉴别不法侵害者是否是精神病患者的能力,所以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犯罪嫌疑人,警察有权使用警具枪支当场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