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母虐待至遍体鳞伤_亲妈虐待女儿灌吃大便,对于这样母亲,你有什么想说的?

小编 66 0

亲妈虐待女儿灌吃大便,对于这样母亲,你有什么想说的?

调查显示,这是一位脾气暴躁的亲妈,属于“一言不合就开打”的主儿。孩子长期遭到其母亲用针扎、棍棒砸、开水烫、用手撕裂嘴巴、用铁衣架殴打、用手抠挖还未痊愈的腿根部伤口、阴部伤口、灌吃大便等方式进行毒打、折磨。尤其是长期逼着孩子吃大便,让人发指。

同为母亲,看到以上如此残暴亲妈,有点不可理解,细思极恐。

孩子是母亲生命的延续,从十月怀胎中的第一次胎动,到呱呱落地,到他开始长牙,咿呀学话,到他背书包上学---每一步都有着母亲的欣喜和心动。那种感觉,是任何人都无法体会到的奇妙。而这位母亲,却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血,我实在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精神不正常了。

尤其是让女儿吃大便的行为。这使我想起了【红岩】中的疯老头华子良,为了麻痹敌人,躲过迫害,装疯卖傻十几年,其间也被逼吃过大便。很小的时候看过相关影片,这个片段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只觉得恶心,残忍至极。而这里,亲妈逼女儿吃大便。真想问一下这位母亲,你把女儿当做了什么呢?

有人说,这是可能是因为母亲内心孤苦,压抑所致。但是,我想说,这些都不是伤害女儿的理由。因为,她对女儿的毒打,已经不是简单的皮肉伤害,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虐待,非人的折磨。

如果内心凄苦,如果不想抚养女儿,可以选择一种体面的方式与女儿告别,也可以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又何必生而不好好抚养呢?

被母虐待至遍体鳞伤_亲妈虐待女儿灌吃大便,对于这样母亲,你有什么想说的?

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不仅是人类,动物界也有很多令人感动的例子。

古代有位学士叫做周玉佳,有一次他煮鳝鱼,煮完打开锅一看,惊奇地发现这只鱼的头跟尾都已经在锅底水中被煮烂了,但是它的肚子却翘在水面上,死得非常奇特。他把这只鱼的肚子剖开来检查,结果发现这只鱼的肚子里满满的都是鱼卵。

动物里的章鱼本来并不起眼,但章鱼妈妈却是不折不扣的好妈妈。章鱼妈妈一次可产4万枚卵,在宝宝孵化期间,章鱼妈妈会一直保护着它们,防止它们被其他动物吃掉。同时,章鱼妈妈还会不时地搅动水流,为宝宝们提供充足的氧气。很多章鱼妈妈甚至因此而丢掉性命。

为母则钢。动物尚且具有如此伟大的母爱,不惜为了子女牺牲自己生命。人却做不到这一点。也许,女孩的母亲要深切反思一下了。

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在爱中健康成长。愿他们的世界永远没有暴力和伤害。

感谢邀请。

看到这种新闻,真是心痛和气氛,自己生的孩子,怎么下的了那个手呢?虽然说女人做了妈妈之后,确实需要承受很多,可能家人不疼,老公不爱,生活来源又比较没保障,总之各种不顺吧,那也不能成为可以打孩子的理由啊,孩子即便说淘气,不懂事,那也是大人的问题啊,哪个 孩子不是从一张白纸长大的,后来变成什么样,跟自己的父母有很大的关系的。

对孩子的遭遇真的是感到痛心,欣慰的是孩子现在被保护起来了,有更多关心和爱她的人守护着她,希望小朋友身心都能早点康复。其实我们看到的这个确实是个社会问题,爆出来的都已经这么触目惊心了,还有多少没有爆出来的还在受虐待的儿童又有多少呢?怎么能及时发现和解救呢?

现在不像以前,邻里街坊都相互认识,所以还是得家人和朋友多给予对年轻妈妈一点关爱和帮助,从女孩到身为人母,这中间的心态变化确实挺大的,需要家人和朋友多一点的关心和爱护,这样有利于不良情绪的疏导,再一个老公更要多关心孩子和妻子,不能觉得自己负责养家就好,其他就做起甩手掌柜,一个男人是一个家的脊梁,要顶天立地,给妻子孩子温暖的臂膀,这样利于夫妻感情,家庭和谐,亲子关系。

看到这种现象的时候,绝不姑息,因为这已经是一种病态了,孩子需要及时解救,妈妈需要心理疏导,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孩子刻不容缓,尤其是这种被自己亲妈虐待的,真是可怜,曾有多少个夜晚是哭天喊地却没有人应,可怜的宝贝啊,希望你早日康复,得到应有的爱护!

黑龙江佳木斯4岁女童疑遭继母殴打致颅内出血,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你怎么看这件事?

这个新闻真的看了让人悲愤不已。我也从这种恶性虐童事件里总结出这两点内容。

1.婚姻破裂,受伤害最大的一定是孩子。

我相信很多在婚姻里的男人或者女人,都有自己的委屈和憋闷,动过无数次想离婚的念头,然而,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孩子,就把这种想法掐死在摇篮里。

在我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中年夫妻,他们在十几年的家庭生活里,也许已经无性也无爱,互相不能理解,性格不合,在一个屋檐下,常常各回各房间,互不相扰,你说他们不想离婚吗?

他们很想离婚,重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但因为孩子,始终在维持,怕孩子身心受伤,怕离婚后孩子不能被照顾好,只要是因为孩子,平常再冷漠的夫妻,也有了共同的话题和方向。

只要有了孩子,夫妻还是尽量不要离婚,这是真的。

你看这个被虐待的四岁女童,不就是因为父母离婚带给她巨大的灾难吗?

2.继母的坏,都是因为亲生父亲的纵容。

女童几次被虐打至住进医院,而孩子的父亲一直都和她们生活在一起,对这一切了如指掌,却从来没有制止,反而帮助继母隐瞒,甚至共同参与了对孩子的打骂。

他才是这次虐童事件中最大的罪人。

这两个毫无人性的禽兽父母,也真是一路货色,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个父亲,比起后妈的阴险毒辣,我们更加痛恨这个亲生父亲的纵容和加害。

因为后妈和女孩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感情基础,她丧心病狂、蛇蝎心肠,心理阴暗,把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到女孩身上,从这个方面看,她对孩子有着天然的排斥。

但是作为女孩的亲生父亲,和她呆一起那么多年,又是自己的亲闺女,如何下得去手?

父亲是这个孩子在父母离异后,唯一的依靠,家里唯一的亲人,虎毒还不食子,然而有这样凶狠无情的父亲,是这个孩子生命中最大的悲剧根源。


被母虐待至遍体鳞伤_亲妈虐待女儿灌吃大便,对于这样母亲,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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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母虐待至遍体鳞伤_亲妈虐待女儿灌吃大便,对于这样母亲,你有什么想说的?

答:这个故事太歹毒了。叫我说:把女孩爸爸枪毙了。把后妈,判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把牢底坐穿!再说:这个当爹的不是人,真是畜牲!把自己的亲身宝宝!打成将近致死!唉,太没有人性了!

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

我不是说所有的继母都是蛇蝎心肠,大部分的人心地还是很善良的。

只有极少数人如此歹毒。

其生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她的父亲即使不是帮凶,也是漠视孩子的存在。

一个四岁的女孩,跟父亲才同住半年,就新伤旧伤,被打住院三次。不敢想象孩子受了多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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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甚至还恬不知耻的说,孩子有自虐倾向,一个四岁的孩子……。

曲某也是个有自己孩子的母亲,在孩子住院的当天的病房里,她和自己的孩子坐在病床上吃饭,竟让这个受伤的孩子跪在地上,拨拉卫生纸吃。

我不知道于某和曲某的结合是不是出于真爱。

如果是,爱屋及乌,会加倍疼惜这个离开母亲的孩子。

而不是像个魔鬼一样,疯狂折磨这个可怜的孩子。

在生父和继母眼中,不再是父亲可爱的小情人,而是他们生活的拖累。

我不愿意相信,于某是助纣为虐。但正是他的漠视是这个孩子痛苦的根源。

她的生母呢?如果对孩子多一点点关心,多一点点爱护,也不会让孩子受了半年的苦而不知情。

也许这个女儿在她心目中,比不上她的父母和上学的弟弟重要。她把照顾孩子的责任推给了同样不负责任的生父。

孩子的生母,看着病床上的女儿,你是否有一丝丝愧疚……

于某枉为人父,张某枉为人母,而曲某简直不能称之为人。

所以,我认为必须追究于某和曲某两个人的法律责任,还得要重判。不如此不足以平民愤,不如此不足以正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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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诫一下离婚的父母,在你们作出决定的时候请考虑一下年幼的孩子——你们的痛苦也许只是一时,孩子的痛苦却是一生。

生他就必须养他,爱他就让他幸福!

黑龙江4岁女童疑遭继母殴打昏迷进ICU,对此你怎么看?

继父母,亲生父母虐待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父母迫于施暴者的淫威不敢作声,不尽监管和保护的责任,所以急需立法,明确父母对孩子监管不利导致孩子被伤害的法律责任。必要时剥夺监护权。

如果父母虐待,家暴孩子,能不能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呢?回答是肯定的,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性侵、暴力、虐待、出卖、遗弃等严重侵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的,近亲属,居委会,、民政部门等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权申请。

在诉讼过程中防止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一步伤害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监护人接近被监护人。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犯和暴力犯罪,因具有隐蔽性而不易被发现,本事件当中,有邻居事后反应知道小女孩被虐待的事情,很遗憾没有及时报警。

法律赋予了全社会监管的责任,希望全民监管,对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如果你发现你的邻居有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要坚决的报警或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不要做袖手旁观的看客

从法律上来讲,女童的继母和父亲,一定是触犯了法律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这是正常,也是应该的。

但是从其他的新闻中我们也能知道,之前邻居也曾经报过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重视,才会引起现在的结果的。

上学的时候,老师和我们说过,法律是用来保护弱者的,但是只能是一种事后的保护。仔细想想,这句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没有触犯到法律,是很难被归罪的,而触犯法律,就是侵犯了被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或是其他权益等,并且造成了一定后果的。

近些年来,家庭成员的关系,似乎成了一部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家庭暴力、虐待等等,只有到了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程度,似乎才会被重视。

但是,在这这种情况下,只能说罪与非罪难以界定。如何清晰的界定这条线,似乎成了实践中的难题。

国外有许多好的经验可以学习,关键是国家不作为。可期待的是,目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加入了国家亲权责任的条款,如果通过,并完善配套措施,会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受虐待问题的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具体可以:

1.剥夺其父母监护权;

2.对受害的未成年人实行国家亲权责任——孩子由国家安排领养,并监督执行效果;

3.生母判遗弃罪,生父判虐待子女罪,后母判伤害罪。

所有虐待孩子的,都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