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一跟踪狂表白被拒后捅死女孩,狱中坚称:她也爱我?
对的人送玫瑰花,受者的心里,开得正红的颜色,代表爱的浓烈;错的人送玫瑰花,女孩的眼里,玫瑰红的刺眼,烦燥的使人想扔。这不,陈天送女孩玫瑰花表白,女孩把花扔了出去,陈天却认为女孩摆架子,欲拒还迎。陈天又把花捡回,然后两人发生激烈的争吵,恼羞成怒的陈天,用随身带的水果刀,刺进了女孩的腹部,女孩流血过多死亡!
据了解:女孩是他的老同学,认识11年了,之所以没成为恋人关系,是因女孩害羞,之间窗户纸没捅破,这是陈天一厢情愿的说法。于是男子展开强烈追求,女孩子多次拒绝,男子始终纠缠,并给女孩的生活,带来了精神的困扰,曾向长辈哭诉。陈天始终坚信女孩是爱他的,看女孩的微博,联想她的每句话,都在向他传递爱的信号,直到女孩死在他的怀里,都认为看到他最后一眼的女孩,表情沉静而柔和……
人要是被洗脑了,总活在“梦”境里,总认为自己想的事,是对的,是应该发生的!这位陈天就活在,自己幻想的爱的世界里。长达1l年,陈天才有勇气去表白,可见其是内向之人!在他心里,女孩也一直深爱着他,多次拒绝是欲拒还迎。当女孩最后一次拒绝,他怕女孩催残他的梦境,或许潜意识里他身上早已备上了水果刀,于是刺死她,让她始终活在自己编织的梦里,所以始终坚称她也爱他!
我认为男子早以患上精神幻想方面的疾病,没有被过早的发现,没得到及时的治疗,而导致了今天的悲剧,更搭上了女孩大好的人生!
女孩子切记:发现男孩子对你有意思,如果自己不喜欢对方,一定要尽早明确对方,防止其越陷越深!如对方还不死心,要绝绝地拉黑手机等通迅信息,让其心死而后生,这是对双方更好的负责!
感谢邀请!
对该事件的原委没有深入了解,不便去评价此事。但如果就如标题描述所言,得不到的就去毁灭,还振振有词,找理由去托辞,这种人就毫无疑问应该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审判。
在这个多元化是社会,开放和自由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人们的权利和追求。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每个人也有表达观点的自由,前提是这种权利和自由不能建立在妨碍他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之上。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人们的野心远远超过了自身的能力和愿意为之付出的代价。当现实与预期出现差异时,落差也就出现了,而往往发生在身边的落差是人们最不愿意接受的,就如同当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比你成功时你会羡慕祝福,而身边知根知底的人比你更成功时,你的祝福很可能就带着一股酸味。
在这个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的时代,人们宽厚、包容、平和的心态比大多数人想象的更加稀有。尤其对于多数成长在80、90年代的人来说,独生子女政策为这两代人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种烙印不单是背影的形单影只,更是心灵上的孤傲和倔强。自己想要的一定要千方百计的得到,绝不向时局、向命运低头,绝不让自己的脊梁有哪怕一个弧度的弯曲。
这种宁折不弯的性格虽有其可贵之处,但一旦走上极端,于公于私都是致命的。这个世界离开谁都会照常运转,如果对自己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么未来等待你的将是眼前浮现的四处碰壁和远处潜藏的无尽深渊。
没有王的命,却一身王的病,概莫如是!
观点:明显的感觉到男子有严重的臆想症,直到事发仍然沉浸在自己杜撰的爱情故事里不能自拔!女子碰到这样的情况,应该电话报警并叮嘱男友接送自己上下班为宜,也许故事的结局就会改写。
一、事发介绍
女孩是陈天的老同学,两人相识十一年了。按照陈天的说法,两人两情相悦,心照不宣,只不过没有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为什么不明确恋爱关系呢?陈天轻描淡写地说,“女孩子嘛,害羞呀”。陈天一直觉得,如同自己深爱着她一样,女孩也深爱着自己,她的一颦一笑、每一个微博和朋友圈都在诉说着对自己的悄悄话。
但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当他下定决心展开攻势的时候,女孩却拒绝了他。陈天把这个看做女孩的欲迎还拒,于是加大攻势,每天到女孩公司。大多数时间,女孩一整天都不和他说一句话,但陈天也很幸福,因为他从女孩的微博上看到,女孩似乎很享受自己的追求,还给他递话:爱将会化开所有的冰冷。
案发当日,陈天决定最后一次展开猛烈攻势,他手捧鲜花出现在女孩的办公室,谁知女孩二话不说拿起花就扔了出去。陈天把花捡了回来再次送进办公室却与女孩发生了激烈冲突。
陈天恼羞成怒,把随身带来的水果刀插进了女孩的腹部。 最终,女孩因为失血性休克而没能抢救回来。
二、怀疑男子患有严重的臆想症
通过百度查询得知所谓臆想症是由不同病因(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环境因素)作用于大脑,破坏了大脑在一定范围内相对稳定的功能状态,导致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异常,异常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均超出了正常精神活动波动的范围,因而或多或少损害了患者的生物及社会功能的一组疾病。
本案中的陈天就明显的属于臆想症患者:
- 1、面对女子的拒绝,陈天并不视为拒绝,反而将其视为女孩的“鼓励”、“考验”;
- 2、两人同学十几年,面对女子的态度,不语,反而认为这就是其所谓的“幸福”;
- 3、面对自己的行刺,反而视为是旁观者坏了自己的好事;
- 4、面对女子的死亡,在监狱中仍然坚称他们是“真爱”
凡是稍微正常的人,通过女子的系列表现都应该能明显的感觉到,女孩再拒绝自己,但是陈天却将其视为对自己的鼓励,暗语,越发疯狂的追求女子,这种可怕的行为,也恰恰印证了,男子患有臆想症的可能性极高。
三、如果女子能够及时报警并嘱咐男友接送自己,也许陈天就会死心,结局也许就会改写。
新闻中介绍女子已经准备结婚,而且因为陈天的骚扰还曾经向自己的叔叔哭诉过,可惜并未能引起家人、未婚夫的警觉,最终促使了悲剧的发生。
倘若女子的家人能够多一份警惕,给予陈天警告或者报警处理的话,那么相信结局也许就会改写。面对臆想症者,务必要明确说明自己的想法并最好能够有第三人在场,以免发生不测。
其次,陈天的行为最终导致了女子的死亡,陈天的行为已经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规定,等待陈天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只是直到最后,陈天也未能断掉自己的臆想症,仍然认为女孩是爱自己的。都说被人爱着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当被一个恶魔爱上,你还会幸福吗?
一男子当街先后用刀捅死母女两人,如果为了救母女失手打死那男的会怎么样?真实案例?
为了防止,和制止犯罪的发生,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阻止,造成犯罪嫌疑人伤或亡…要似情节而定…①正当防卫②防卫过当…对正在用刀捅人的犯罪行为,夺刀是首选,②打伤是正当防卫(为救母女)…③打死耍看制止过程…中,犯罪人员是否已失去反抗能力,而制止者防卫过当…
这件事就是发生在我们县城早上上班并且在闹市街头,人流很大,没有一个出手相救,并且是连杀两人,可见冷漠到什么程度了,或者害怕惹麻烦到什么程度了,若有法律明文规定见到凶手持刀伤害他人时,无论任何情况将凶手打残或者致死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并且奖金10万以上,我想天下出手相救的人会很多,你们认为呢[祈祷]
如果祖国糟到侵犯,侵掠者正在杀人,你把侵掠者打死,可能没问题,但在和平年代遇到杀人,你只能打110,你把杀人犯打死了,你就成了杀人犯,即使最后能说清楚,但前期的关押,调查是免不了的,关几个月后放出来,你已瘦成皮包骨了,精神已光全崩溃,单位已将你开除,饭碗也没有了,老婆已是别人的了,悲惨的是你自己。
昆山刑事案件中,宝马男和电动车主会有怎样的结果?
可惜的是,在普遍的懒政之下,中国的法律法条可以说不合理模棱两可之处太多了。依据现有正当防卫的相关法条,适用在现实中,恐怕永远都不会存在适用“无限防卫权”的时候:我拿刀砍你一下,立马扔了刀,然后捡起来再砍你一下,再立刻扔了~请问被砍的受害者在此情况下如何行使“无限防卫权”?这问题存在很久了吧,有更好的解释法规吗?造成了多少谁会不良风气?
老实说吧,我以一个普通国民的身份来说,全国绝大多数人都认同电动车男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当然,有些律师除外,但宪法规定了没法更改,希望法院轻判吧,纹身男不死祸害更多人,死了省了点粮食。
我们都是老实人,千万别欺人太甚!还是那个律师,就会在空调房里高谈阔论,什么故意伤害?鬼晓得那个宝马男是不是要去车里拿武器?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反抗恶行的过程,难道反抗暴徒过程中还等他回血进行二次行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