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网上水军那么多,这些水军是想干什么了?
所谓水军是一些不良企业养着的喷子,官名俗称健盘侠,平时没什么事吃吃方便面玩手机,还有的在网上放贷拉人赌博卖女孩内裤赚钱等等,一旦接到上线通知就不管东南西北张嘴就喷,他们的人生价值观没有正义邪恶之分,谁给钱蹭流量谁就是大爷,更搞笑的因为不是实名制谁也不知谁是谁,儿子喷老子也兴奋得要死,并且不怕喷死人。
水军不想干什么只为了几个钱,其中大部分以前是搞传销诈骗失败的英雄。实话实说现在的水军喷子少多了,是因为大部分都跑到国外玩网上赌博,不再靠打口水仗弄几餐饭钱了。
水军纯为钱,雇主会为水军的网络言论付款,今天一水军还攻击了我.
过程是这样的,昨天我在《江歌事件,也许凶手每砍一刀就威胁刘鑫出来一次,总共十一次,刘鑫都无动于衷,这样的刘鑫是否有罪?》中做了答,里面的观点是支持江母的。
今天早上刘鑫的水军突然对我进行诅骂,并说我是水军,我为证明自己不是水军,只是觉得江母失独可怜,而且刘鑫做人太差,应该说不配做人,所以我先进行了发誓,发誓内容是这样的:“对你自己说吧,我发次誓,我没拿江母水军款,拿了不得好死,该你了。”该你了的意思是该他发誓了,可是从早上到中午他除了继续攻击我外基本无视我要求的发誓,那没看到有可能吗,不可能,因为我重复提示了5、6次之多。
如大家想看我说的是不是事实可到我回答的《江歌事件,也许凶手每砍一刀就威胁刘鑫出来一次,总共十一次,刘鑫都无动于衷,这样的刘鑫是否有罪?》里面去看,攻击我一直持继到11点钟,但其间发过3、4次誓,并要求5、6次让他发誓,可是要求发誓这话他视而见,其他的条条回复。
我们再看看他的号里回答全是对江歌及江母的攻击,还说江歌嘴贱所以陈世锋才杀他,完全无视当时刘鑫一墙之隔,江歌大叫,因动静领居都报警的事实,可刘鑫作证是不知道、不记得,过后什么都能记往,还买水军对付江母。
看过大街上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人吗,正事不干天天惹乱,等到饿肚子了又没本事赚钱就开始偷鸡摸狗,要么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像痞子混混小时候不努力学习,长大了又没本事养活自己,也就谁给钱就替谁打架,水军就是这类人,只会认为让自己挨饿的就是坏人,只会抱怨社会不公平,从不想当初别人努力,自己浑浑噩噩时公不公平。
人被恶人欺负是恶人的错,但是如果没有恶人时自己依然不思进取那就与人无尤了,只能怪自己没有尽早明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道理。
水军分两种,一种是还有改过的机会,如果知错能改还能有救,一种就是大事做不成,小事又不想做,会做水军做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男大学生被女友的前男友杀害,女友拒绝出庭作证家属拒绝会面,你怎么看?
这件事和江歌案何其相似,有情有义的人死了,无情无义的活着。在石家庄实习的大四学生李俊杰,被女友的前男友王尤杰杀害,致命的伤口在脖子上。长达18cm,失血性体克死亡。
李俊杰的女友叫朱丽,是个租房的中介。作为客户李俊杰因租房给了朱丽600元中介费后,决定请朱丽吃饭,以表谢意,再后朱丽开始追李俊杰。今年3月,朱丽搬到李俊杰的住处,两人开始同居。
朱丽是有个前男友的,据说刚分手不久。前男友王尤杰找到了朱丽和李俊杰的住处,听说朱丽另觅新欢大怒。在屋里乱翻一气后,找了一把水果刀,并逼朱丽交出了李俊杰的电话。朱丽用微信告诉了李俊杰,并要求李俊杰回来。当李俊杰赶回家时,丧心病狂的王尤杰用水果刀乱刀把李俊杰刺死。
残案就这么发生了。事情的发生,结果虽然很突然,也很血醒。但也很清楚,没有疑问。这是和江歌案大不相同的地方。但接下来的一幕就彼为相似了。儿子死了,作为父亲的李小国一直试图和朱丽取得联系,我们猜想,这也许是和江歌妈妈一样,李小国也许是想了解了解儿子死的情况。但朱丽拒不接他的电话。多次努力后,李父和朱丽终于在QQ上见了面。应该说,朱丽表现的还很通情说理。弄的失去儿子的父亲李小国大为感动。
11月14日,李俊杰遇害案在石家庄中院开庭。作为在场的唯一目击证人朱丽并未出庭。这让李父大为失望,他本来是希望朱丽出庭,让法庭更多更准确地理解事情的真相的。但他的盼望落空了,朱丽并未出庭。12月16日,李俊杰的父母在华西和北京电视台记者的陪同下来到了朱家,本希望见到朱丽和她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但遭到了拿棍捧,刀站在门前的朱父朱母的拒绝。
朱丽和刘鑫如出一撤,朱丽的父母和刘鑫的父母很有点相象。李俊杰和江歌犯的都是同样的错误:不能明目识人。看错了一个人,受其所累,遭其所害。这就是两个人在不同的两个国家,所犯的错误极为相似的一点。但不同的是,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案情的一点一滴是要弄清楚的。朱丽可以不出庭,但她不能不接受警方调查,而且法律的威严也不会允许她象刘鑫那样,她必须讲出实话,作伪证是要付代价的。这点李家大可放心。而且也要相信我们的法律,会公正的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我对死者李俊杰表示哀悼。
李俊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识人不清的没有很好的认识自己的“女朋友”,应该也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女朋友的过往。
我不知道朱丽会不会因为自己男朋友李俊杰的死感到悲伤,但我觉得她作为一个目击证人,应该站出来,应该去指证自己的前男友,那个杀人凶手。
李俊杰作为朱丽的男朋友,他被人杀害,朱丽作为他的女朋友应该是去站出来的吧,更何况她还是知道凶手呢!
尽管,杀人凶手是自己的前男友,又或者,自己对其还有一丝丝的幻想,但,毕竟这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这毕竟是自己现在的男朋友啊。
作为一个旁观者,就这件事情而言,我觉得我对他的女朋友感到是很生气的,死者的父亲的求助,是不是应该有自己的行动呢?
朱丽的个人修养,个人素质,真的是不是很高。!!
银行实习的大四学生李俊杰,在收到同居女友朱某要他回家的微信后,赶回家中。原来,朱某被其前男友持刀威胁。随后李俊杰和朱某前男友发生冲突,李俊杰面部和颈部被连砍数刀,最深一刀长达18厘米,深达椎管,最终不治身亡。
朱某前男友随后被石家庄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作为案件的见证人朱某,开庭前,李俊杰的父亲李小国一直希望朱某出庭作证,但后者始终选择了回避李小国,不愿出庭。
从现实角度看,朱某是个女生,未来的路还很长,她本人或者她的父母对于是否出庭,应该有所顾虑,但是我们作为旁观者,必须要知道,不出庭不代表不做证,她是否必须出庭,不是李俊杰的父母所能决定的,而是法律所决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从上述条文可以得出证人出庭的三个前提条件:
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2、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3、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
也就是说,朱某如果其证言并非该案中对定罪量刑情节有重大影响的,法院认为不必出庭作证的,朱某可以不出庭作证。
李俊杰的父母如果认为朱某在公安机关进行侦询调查时所作出的证人证言内容有异议必须出庭作证,那么应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阐明有异议的事实和理由,由法院裁定朱某是否必须出庭。现在还没有看到法院裁定必须朱某出庭作证的报道,所以,仅仅从道德上去要求朱某出庭,是不够的。
不过,从案件细节看,受害人李俊杰是接到朱某的电话才到其家中,导致被害,这个过程应该调查清楚,如果说犯罪嫌疑人就是冲着李俊杰去的,胁迫朱某给李俊杰打电话诱使其回家,那么受害人家属可以向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管怎么样,李俊杰是因为朱某而死,仅仅道德谴责是不够的,法律上应让其承担一定的责任。
江歌案已破,为何江母却抓住刘鑫不放?
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她觉得江歌死的冤枉,而事件的起因刘鑫却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惩罚。
从案发后刘鑫说谎逃避开始就已经为事情发展到现在两个人在公众平台语言上的搏杀埋下了种子。试想一下如果在案发后刘鑫能第一时间对江歌妈妈给予温暖和帮助,第一时间请求江妈妈的谅解,用自己的行动陪伴江妈妈度过最难捱的那段时光,结果绝对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面对自己女儿死亡的残酷现实又要面对刘鑫一家人的冷漠对待,放在谁身上都会受不了的。她接受不了好人没好报,接受不了自己的女儿死了,而受益者却能幸福的活着。
如今案件已经审结不能改变,以前她一直全身心的投入到案子是审理当中,现在能支撑她的估计就是要替女儿讨一个道义上的公道了。在这个案子中刘鑫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她不可能寄希望于法律,她只能寄希望于舆论跟大众网友,最起码也能让刘鑫活不安生。我能理解这种心情,但是也担忧江妈妈如果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这件事上,最后的结局只能是让自己更加痛苦。真心希望江妈妈能走出痛苦的深渊,江歌也不愿意看见她如此的难过。
大部分人都是同情江妈妈的,但是又能怎样呢?只能舆论讨伐刘鑫,还能再多做些什么呢?从昨天发的微博聊天记录就已经看出来了,刘鑫已经打算撕破脸了,最终结局只有两败俱伤。伤人一千,自损八百。其实社会上恩将仇报的白眼狼真的是不少,又没触犯法律,你不能把他怎样。但是这种人就算不被雷劈他的最终结局也不会好。只能早早放下,这种人最终一定会得到他应得的报应。为了这种人搭上自己,不值当!
抓住不放!好,就是要抓住她一辈子不放过,自己女儿死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所谓的得利者天天招摇无耻之极,有事有生之年不弄清楚,江妈怎么能闭眼!但是结局可以预料,只有两败俱伤一条路。
不是江歌妈妈抓住刘鑫不放啊,是自始至终,整个事件只是杀人者陈世峰得到了法律制裁,而从某种意义来说,刘鑫是帮凶,姑且不说在当时她在生死面前选择锁门,不顾室友生死,“你女儿命短”这句话,简直就是戳心,刘鑫家人对于整个事件都处于一种理所当然,与我无关的状态,而江歌妈妈要的不过是一个公道,在法庭上,刘鑫的证词,在江歌离世,刘鑫没有一点点的愧疚,在案件过去以后,刘鑫反复利用这个案件在刷热度,这是她不放过江歌妈妈啊!痛失爱女,女儿死的不明不白,到现在别人还在利用自己女儿的死,现在还暗示自己女儿是拉拉,哪一个母亲可以忍受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