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周杰伦观看了湖人比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著名篮球记者袁方报道,亚洲天王周杰伦今日约见詹姆斯遭拒,负气不去观看湖人对阵火箭的比赛?这个锅从天而降,周董和詹姆斯纷纷“躺枪”喊冤。詹姆斯的情商之高,相信熟悉他的NBA球迷都有所耳闻吧,他会傻到不做顺水人情接见一个喜欢的自己的中国著名歌星?还是说詹姆斯直接拒绝了中国市场?这条消息一出,观察家就觉得不科学。后来经过核实,确为乌龙事件。
接下来咱们来分析以下本次事件。先看看前半句,这位记者报道的是“周杰伦约见詹姆斯不成”事实上并不是詹姆斯不见周董,是湖人队公关拒绝了见面请求,是直接绕过了詹姆斯本人做的决定。其次下半句是“最终放弃来湖人队看球”事实上周董没那么小家子气,看他和陈冠希在社交媒体上的互动,证明当时周董是有到现场观看湖人对阵火箭的比赛。
接下来咱们继续具体分析一下,亚洲天王周杰伦约见美国篮球巨星詹姆斯,难度有那么高吗?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作为NBA资深球迷的周杰伦本人,前段时间,为了博同样热爱NBA篮球的妻子昆凌一笑,来到美国金州勇士主场观看比赛的同时,还约见了金州勇士的当家球星史蒂芬·库里并且合影,满足了妻子的心愿。事实证明,约见一个超级球星并非是件很困难的事,况且以周董在中国的影响力,多少NBA球星想通过周杰伦打开中国市场的大门,更受到广大球迷喜欢。
退一万步讲,大家都知道周杰伦在NBA还有一个“好基友”林书豪。如果你认为周杰伦在美国“吃不开”那么找林书豪托关系去见一下詹姆斯,应该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情吧。所以此次所谓的“周董约见詹姆斯不成,赌气不看球”纯属这位记者虚构的事件。不过好在这名记者后来也出来道歉澄清,表示是自己了解的信息不足,报道有误。还了周杰伦和詹姆斯一个“清白”。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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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媒体拒稿怎么办?
遇到媒体拒稿也是很正常的事。比如爱吃豆腐的客人不愿意吃蜂蜜,口味不一样。人家内部自有稿源,遇到拒稿这里指通讯员或新闻爱好者的投稿。
十几年前,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一次通讯员会,与一位报社社长、作家交流得知,报纸每个版面采用稿子,报社内部编辑、记者稿子优先。如果还有位置再考虑通讯员的来稿,人家内部的满座了,外来的必然遭拒。
如果稿子确有价值,不妨再投往相应的媒体。
许多作者在未成名时向媒体投稿都有遇到拒稿的情况,我年轻时是入伍当兵,刚开始在部队基层当业余报道员,所写的新闻稿也有遇到投稿“泥牛入海”的情况,这是由于所写的稿件新闻价值不高,选择角度不适合媒体的原因,表明自己的新闻报道水平还不够,不要气馁。后来自己有去新闻单位投稿,虚心多向记者、编辑请教,坚持学习,坚持采访写稿并有所进步,后来被选送去军事院校培训学习,学习回来部队后,被部队安排从事专职新闻干事工作。后来我由于新闻报道成绩突出荣立三次三等功,又被借调到当时的《公安时报》从事记者和编辑工作。所以谈到媒体拒稿与选用稿我深有体会。
新闻媒体一般都有编辑工作的分工,各有各的版面和栏目。每天都有大量的来稿要选用,版面又有限,无法全部选登,只能靠编辑人员慧眼选择新闻价值高、文笔流畅的稿。所以投稿的作者首先要在稿件中提练出吸引编辑、吸引读者的标题,作者写稿要尊重事实,不能有差错的。这方面很重要,这样会使编辑人员在今后对你的投稿会更加放心。以前投的新闻稿都要各投稿单位先审核,签上“情况属实,同意发稿”才将稿件投、送新闻单位编辑部的,非常严格。请记住,一辈子都不能编写假新闻,这是比上稿重要一百倍的事情。
总之,遇到拒稿,要有良好的心态,要查找自身的问题,稿件是否配合中心工作?稿件的新闻价值、新闻角度是否太一般?稿件是否时效性不强?稿件是否没有什么新意?等等。只要不气馁,坚持学习,就一定能写出受欢迎的稿件,还会经常有编辑人员向你约稿呢!
(原创稿件并照片)
遇到媒体拒稿怎么办?(诗配图回答)
媒体都爱好作品,
投稿方向莫弄准。
三农媒体要种养,
人生杂志要感情。
文学媒体要诗文,
你乱投稿就不行。
不是媒体拒你稿,
是你方向弄不明。
和安徽农村广播总编记者主持人在一起。
要求退还花费遭拒,广东一男子用裸照勒索前女友,怎么回事?
“再怎么样也不该发裸照,这两个人人品都不咋样。女孩既然不能死心塌地跟人家,就别花人家那么多钱。任何人都无法保证第一次恋爱就有结果,对花钱了还分手的情况,男的应该有心里准备。”
这是一位网友的吐糟。小编一直不想讨论恋爱的话题。因为其中的纷扰太多,旁观者不一定就明。有点挠头,有点难言,今儿个就拿这事练练。
6月10日20时许,广东的曹小姐到开平市公安局长沙派出所报警。这位美女称,当天下午她被前男友叶某敲诈勒索,对方还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1万元现金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就将她的裸照发到网上。
原来,曹美女和叶某原是恋人关系,但是他们在今年3月份就分手了。4月份,叶某想要复合被曹小姐拒绝。
叶某有点不甘心,他认为两人谈恋爱时对方花费较高,便要求小姐归还自己给她花费的将近4万元,否则就将其裸照发到网上。
从叶某的这些行为来看,有点敲诈勒索的成分。并且,在这之前他还真的干过这事。据悉,叶某此前已经将曹小姐的一张裸照发给其现任男友。
对于叶某这次撂下的话,曹小姐有点害怕了。她害怕叶某继续破坏她的感情。
于是,她告诉对方自己手里头只有一万块。
叶某要她将1万元现金放到自己位于云浮市新兴县城区某便利店附近的摩托车上,收到钱后他便将其不雅照片删除。
一切就是那样的按部就班,那边叶某行动了,这边警方也准备好了。6月11日凌晨,民警在嫌疑人拿到钱准备离开时迅速上前将其抓获,并帮助事主拿回照片和追回10000元现金。
经查,嫌疑人叶某23岁,云浮人,他对自己的敲诈勒索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叶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男子叶某来说,人财两空不心甘是一方面,最主要还是心里还不舍的放弃这女的,他很可能还爱着她。看到心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出双入对了心里那个恨啊就没法形容了!要是打打杀杀快意恩仇,他又不敢。被对方甩了,面子无光的事暂且不说,他也没少在对方身上投资花钱。若不能挽回点损失,他心里很可能无法平衡。于是乎,他使出了这招。这招就一下子就把他“招”进派出所去了。
说实在的,谈情说爱中的爷们,也不能花钱太猛,来日方长,以后的发展不一定就能遂你的心愿。当然,不花钱也是不可能的,干坡上拖船是拖不动的。
至于曹小姐,谈就谈吧。固然可以玩床上的游戏。干嘛非要拍个么鬼裸照呢?这不成为别有用心人的把柄吗?难听的话,小编就不想说了。作为女方,既然你不准备与人走进婚姻殿堂,恋爱期间还是悠着点吧,不要一脑热就觉得别人都是欠你的,觉得有人爱你宠你就必须给你买这买那,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既然分手,就大方点,尽可能把大额的经济账算清楚,难道非要带着个经济尾巴进入下一个恋爱模式吗?
至于叶某这个人,真的不怎么的。恋爱肯定是要花钱的,何必计较那么多。反正觉也睡了,玩也玩了,到此为止就算了,强扭的瓜不甜,一别两宽,互不打扰,多好。何必非拿裸照威胁退钱呢?
从“男子汉大丈夫”的理论来说,这就不够爷们派头了,还涉嫌犯罪。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住,是你的赶也赶不跑,要是个爷们的话,就要要大度一点,拿得起放得下。
希望情侣双方在大笔花钱之前都要好好考虑清楚。恋爱期间给对方花钱是避免不了,女孩在恋爱期间肯定也会给男孩送东西。这期间肯定是一个花的多一个花的少。若真的非要斤斤计较的话,在恋爱进入开启模式时,双方就就约定好实行AA制。
个人看法
恋爱本来就是一项有风险的“投资”,爱不能强求,也不能单纯与金钱挂钩。爱情本就是你情我愿,而且恋爱时所花的费用,本就是一种对爱的“付出”。小编认为,既然是“付出”,双方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理性付出。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