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女朋友要求工资上缴,分手后该怎么办?
恋爱期间,女方要求工资全部上交的很少,一般女孩不会这样要求,也不应该这样要求,除非两人同居了一段时间,只是没有领结婚证。如果只是恋爱,女方要求工资全部上交,两人感情很好,也未尝不可,证明男孩是真心对待女孩。
如果最后分手了,女孩应该退还男孩的工资款,正常花销就不必退了。有些男孩比较大方,不要求退还,也可以不退。男孩要求退还的,除开两人正常花销,其余部分应该退还。
谢邀请!
恋爱期间的工资上缴,应该说明你们基本上已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与真正的婚姻相差的只不过是一张证或一场形式上的婚礼。
撇除故意的欺骗,已在一起共同生活,说明你俩人都是奔着婚姻的殿堂而行的,当然因为各种原因,却又劳燕分飞了,这时候,突然想起,我当初的工资可是都交给她的呀,该怎么办?要,还是不要,似乎成了个问题。
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共同的支出,而这种共同,又并非生意上的合伙,所以必也就并无太多的明细,纵想撕分,怕早已是撕扯不清了。
所以对于曾经的上缴,若女方愿意退还部分给你,那就问心无愧的拿着吧。起码于我等小民,骑士精神在这一刻已是大可不必,分手便无异成了陌路,再刻意去留给对方多少美好想念其实纯属多余。
但若她并不愿退,即便你觉得尚有多余,那,最好也是算了吧。因为即便已成陌路,毕竟,你们曾有一段共同的美好,为那点儿钱撕破脸皮,甚至成为仇人,实在也是大可不必的。
且没结婚便将工资上缴,可谓风险投资,而既是风投,便有损失的风险。那面对种种损失,不妨像个真正的爷们儿,愿赌服输,权当花钱买个教训亦未尝不可。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分手要回钱不对。因为女方为你付出了青春。青春是无价的。但在一般情况下要回自己的钱也是应该的。毕竟没有结婚,资产应该是分开,所以这个很难评判改与不该
工资都转账给了女朋友,分手后让其适当补回结余的合理吗?
可以要回来的,只要你没有明确是赠与,转账记录提供就可以了,协商不成法院起诉就可以。特殊转账数字如999,1314,520,法院不支持,要不回来。
看的是缘分,谢谢你关注
你有权利索回你付出的钱财!只怪你太傻太痴情,不能给女方太多钱的,就算婚后也该如此!何况还没有结婚!你记住,没有给你生下亲生孩子的女人,一律不给钱,只管吃饭的钱!给你生下亲生孩子的女人,可以适当多给一些钱,但是不能给全部!女人都会变心的,很多女人都会出轨的,不值得你给予太多钱!
题主咨询的问题: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一般共有财产如何处理。
题主转给女方用于偿还女方债务的3万元,女方不能证明是题主赠与的,该笔款项属于借款,依法应当返还题主。如果3万元是女方索取的,题主以结婚目的送给女方的,属于彩礼性质,两人没有结婚登记,女方应当返还题主。如果女方能够证明男方自愿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不以己婚为目的,女方可以不返还。
自2019年6月开始题主与女方同居生活,男方月工资全转给女方保管,与女方工资一起存在一个账户,但女方工资账户里男方工资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房贷、装修费用不属于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男方没有义务偿还。同居期间购买家电属于一般共有关系,可以评估折价处理家电,需要家电一方可以给对方补偿。
建议题主联系同学协商处理此事,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题主可以打印自己工资流水、查询同居期间支付水电费和物业费明细,申请法院调取女方银行账户转款情况,要求女方返还工资款项(题主转给女方的工资总数扣除同居期间合理支出,合理支出包括均摊双方同居期间水电费、物业费和买油米果蔬等花销),女方偿还3万元借款。
好聚好散,双方不要因为金钱伤了和气,弄得满城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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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要求上交工资,拒绝后生气提分手…我能怎么办?
还没结婚就这么霸道,你要想好了,结婚以后可不可以一辈子能伺候好这母老虎。你要想好,结婚后不抽烟,不喝酒,不交朋友,不钓鱼,不赌博。回家后,天天做家务,洗衣,做饭,檫地板、、、、、、想好了,工资上缴,马上结婚。你已经提这个问题,你已经完蛋了。你做好准备沦陷吧!😁😁😂😂🤣🤣
凭什么交给一个无脑的女人?有这个要求的可以肯定是家里贫穷或单亲家庭、或强势母亲等因素造成子女心态不健全,没有能力,无思维等无法独立,没有安全感的废物,以自己是女人要求男人为无知女人买单。可悲!可怜!可笑!
女朋友为什么要提岀这种要求?婚前如果没有性行为,你女朋友提出这种要求,属于神经有问题。如果有了性关系,她的要求不过份!
所以婚前洁身自好,对男女都有好处,如果已经是这样了,还是赶快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