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跳河事件中,民警出警时是否知道自己无法救援?如果是,为何不联系消防官兵?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什么?从图片上看,警察站在岸边,女孩背对他们说话,警察没有意识到应该把她拉离危险区域?等她纵身一跃后的反应就是关键点!!不会游泳赶紧大声呼救,这样大家会多些理解!战战兢兢的手牵手那样子也是关键!!!让人觉得面对一个生命危险的紧急时刻这不是一个人民警察应有的态度和行为!如到达当时就喊“来几个会游泳”估计远处的快递小哥,卖菜大姐,退休老人以及不懂法律具体条文的路人就会奋不顾身!事已至此,竟然有人发声,不能为了挽救这命让那命冒险?!那今后这个社会就不需要人性的光辉了?!不需要救死扶伤了?!不需要为了人家的利益牺牲自我了!
这个视频看了多次,无可置疑,警察在施救过程中的确有不到位的地方。别的不说,在女孩冲入水中的那一刻,给我的感觉是警察们个个束手无策,难道几个警察(或辅警)个个都不会游泳吗?此其一问。其二,明知道女孩要投水自尽,去施救时为什么不找会游泳的去?我真的不明白,假如是自己的亲人会这样吗???
这就是他们被人质疑的地方,同时反应出,他们专业培训的疏忽,对相关规定的茫然。
他们犯了以下几点错误:
第一,出警时,没有安排会水警员,没有准备相应的救援工具。
第二,出警后,没有根据相关规定,联系消防官兵,医院急救。
第三,到达现场时,没有寻求群众帮助,寻找救生工具和会水群众。
第四,没有有效的组织,同时协同不到位。
第五,没有想突发情况的应急办法。
第六,当事件发生时,犹豫不决,行动迟缓,根本没有随机应变能力。
第七,没有施救能力时,不知寻求群众意见。
根据现场情况来看,从警察赶到现场,到会水的群众下水,周围群众对警察的表现很是不满。
抛开以上和警察身份不提,我通过自己初中的经历和朋友救人时的场景,以普通人的标准来评判,他们还不如普通人。
不管如何,警察肯定是严重失职,说再多,也无法挽回女孩的生命。
野钓时遇到电鱼报警有用吗?
有用,话说我就干过这事儿。记得那年夏天,我还年轻,喜欢钓鱼的我跟朋友一起去租住房后面的河沟里钓鱼,当时河水水质挺好,里面有小虾 ,鱼种有罗非, 鲤鱼,还有鲶鱼,有时候我们夜钓。鱼获挺好,没有空军过。后来有一天夜钓,有俩人背着电鱼工具顺着河道挨个儿电鱼,看着就来气,不过也没搭理他们,收拾收拾就回去了。谁知第二天早上我趴窗户上看风景,又看到那俩人电鱼,我果断110,没多长时间警车就来了,警察顺着河道抓人去了…
一点用没有,报警的一般都是钓鱼的人会报警举报电鱼,渔政不会管的,更何况电鱼的有时候还是晚上电鱼呢,晚上渔政根本不上班,即使白天上班渔政也不会出去转悠抓电鱼的,没人举报更不可能抓到人了,这就是事实情况。
毛线用没有,我有次夜钓。看到有人在湖里划船电鱼。打电话报警。警察说在湖里他们去不了,只能通知渔政,我等了一个小时没见人过来。再次打电话报警他们说已经通知渔政了,没用。
哈尔滨松花江最大沉船事件?
1985年8月18日15时5分,从哈尔滨市太阳岛三联码头驶往松花江南岸的423号客艇,在距离南岸约357米处发生沉船事故,船上238名乘客全部落水。经打捞抢救生还者67人,死亡171人。迄今为止这是哈尔滨最大的沉船事件,给哈尔滨人留下了永不磨灭的惨痛教训,无论何时安全第一永远不是一句口号。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发生在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的轮渡码头。
游玩完太阳岛准备返回松花江南岸的乘客,集中乘坐在人员严重超标的渡轮上。
这还不要紧,要紧的是着急回家的人群中有人互相发生了口角,以至于后来在行驶在江中的船上双方发生了欧斗!
至使渡轮测翻,发生了重大的事故。
1985年8月18日,哈尔滨市交通局航运公司负责运送往返市区与太阳岛游客的423号客艇,从太阳岛三联码头驶往松花江南岸。15时5分,在距离南岸约357米处,发生沉船事故,船上238名乘客全部落水。经打捞抢救生还者67人,死亡171人。涉及4个省、6个市、8个县、46个单位、68户家庭。损失惨重,影响极坏。
导致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经营思想不端正,管理混乱。驾驶员擅离职守,上岸就餐,将船交给轮机员酒后驾驶,并且缺员作业(规定3人,实际2人)。航行时,驾驶人员与违章乘客发生争吵,精力分散,双手离舵,造成跑舵,船体失控,船身倾斜翻沉。 乘船秩序混乱,上船人数无人清点,定员148人,实载乘客238人,超员60%多(90人);而且上下舱乘客人数搭配不合理,上部定员45人,实载150人左右;下部定员103人,实载80人左右,使船体重心上移,稳性降低。 沉船事故发生当时,附近江面的10几艘国营、集体、个体船只,迅速驶向难船,积极营救遇难人员。哈尔滨市港航监督所把摩托艇上的11件救生衣、救生圈全部扔到遇难者密集处,并和一名监理人员在几分钟内就救起4个大人、2个小孩。江上派出所和水上治安队的几名青年民警不顾个人安危,把救生圈让给了落水遇难者。正在附近划船的哈尔滨玻璃厂1名男青年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跳入水中,一连救出4名落水者。
在抢救现场出现了一方遇难、八方支援的动人情景。松花江公路大桥指挥部出动了两台大吊车、两艘拖船和打捞艇;市自来水公司派来了潜水员;八六○一部队和市电台送来了探照灯;市公安局出动了800余名干警参加抢救和警戒;市救护站接到电话后仅10分钟就把11台救护车派到指定地点;省市区21个医疗卫生单位接到抢救遇难者的命令后,迅速派出33台救护车、180名医护人员,积极投入抢救。现场打捞抢救工作持续1昼夜,并延续到第二天下午。经交通部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建桥指挥部、市公用局、市防讯办、造船厂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于19日下午3点55分,将沉船吊出水面。
这次事故,是松花江航运有史以来最严重、量悲惨、影响最大的一次恶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