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假期间被单位口头辞退,停缴了保险,休完产假申请仲裁,单位不承认辞退怎么办?
一、先取证提交劳动部门,一个是证明你和公司存续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合同是你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最权威的证明,合同在手,劳动关系就受法律的保护),另外一个证明公司确实是停缴了保险的证据;
二、口头辞退并不具备法律效益,公司要辞退你,需要出具书面通知(加盖公章)且证明通过合法途径通知到了员工,并经得员工同意后通过正式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并经员工本人签字认可后)才能宣告劳动关系解除,如果没有这些证明资料,则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有义务和责任为你缴纳五险一金(包括休产假期间)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是你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擅自停缴保险,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保险(还有产假期间的工资)并作出法定的赔偿,并且公司还得依法接受劳动部门的处罚,所以承不承认没关系,对你来说,都是公司吃亏,你的权益和利益得到相应的保护和补偿就可以了。
如果单位不承认那你就还是单位的员工,是单位的员工就要享受相关的工资待遇,这些公司是否足额支付,如果未足额支付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包括所欠交的保险费。如果你还愿继续在公司就职时话,与公司商量解决,如果不想在继续就职,可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这个离职理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所欠交的社保费用。
针对这个问题,这个要分多个方面去看。
首先,口头辞退是否生效的问题。
我们知道,口头的东西肯定是可以随时反悔不认的。但有些口头的也是可以取证的,比如录音、发的信息等等,这些虽然证据效力没有那么足,但是可以和其他证据形成相互印证。
其次,公司擅自在休产假期间停缴保险。
这个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这个也能辅助证明公司辞退你的事情。
再次,最主要的是,公司停缴你社保后,有没有停发你产假的工资。
如果说公司停发了你产假期间的工资,那可以确定公司辞退的事实,这个由不得公司不承认了。
最后,想说的是,休完产假,你不应该直接去申请仲裁,而应先到公司和公司沟通,来收集证据,确定是公司辞退你,这样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就没有任何理由了。
产假结束后,突然被公司辞退了,该怎么办?
先说点好听的话,单位理应对“三期”职工更多一些关心,在涉及解雇、特殊假期、劳动强度、劳动禁忌、不降低收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等得到多层次的劳动保护,在用工管理上不过于苛责,要相对宽容,给“三期”女职工带去良好的身心健康环境。所以,你产假后请假被拒没有上班,单位径直解雇你要冒比较大的风险。
但我这里不想说太多好听的话,“三期”职工在享受权益之时,要多理解职工三期给单位工作带来的影响,增加经营成本是个不争的事实,甚至企业负担过重的“怨气”不可避免的有些撒在职工身上,这就需要职工在重视自己的特殊权益时顾及到企业的利益。
可在这特殊时期,偏偏有的女职工自带“保护伞”, 频频给企业管理出难题,一些做法让自己的单位“伤透了心”,比如像你,单位好不容易盼到你产假结束,可以回来正常上班,但你产假98天+延长还不够,还要请假,单位当然有权拒绝,而你不服从公司的管理,不管是不是仗着有法律的特殊保护,单位不敢随便处理的想法,你至少有个让单位可以接受的合理理由,如此置企业利益于不顾的做法,是可以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在意这份工作,就要好好珍惜,建议尽快回到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如身体原因、婴儿照顾等再和单位商量,千万不要以“三期”来绑架法律,免得双方撕破脸而互不信任。
不是按你的想法解答,抱歉了。
谢邀,
你处于哺乳期内,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和你协商并经你同意,那么单位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和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先考虑下前提,就是关于公司辞退的理由,并非公司所有的辞退都是违法的。虽然说产假结束后,进入了哺乳期,公司也不能随意辞退,但不代表公司不可以辞退。
一、分析公司辞退的证据。
1、如果公司辞退你的理由和证据确凿,且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规范,那么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一般在三期内的员工,公司常用的就是严重违纪为由辞退,一般就是产假到期不返岗造成连续旷工、或是其他严重违纪的行为。
2、如果公司辞退你的理由和证据都不充分,那么公司肯定属于违法。因为虽然产假结束了,但在小孩出生后的一年内,都属于哺乳期,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假,在这个期间,公司也不能随意的辞退员工。
二、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一、如果的确属于自己违纪了,比如连续旷工、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等等,那么被辞退了就没有办法了。
二、如果是公司无理由辞退,那么可以分两种情况去申请劳动仲裁。
1、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一般都会得到支持的。这种情况下至少还能领取大半年的工资,而且等哺乳期结束后,公司要辞退你,还得走一遍这样的流程,到时就存在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问题。
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并要求公司支付哺乳期的相关工资等等。这种情况,赔偿金可能会支持,但其他的不一定。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