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公务员待遇,在当地属于什么水平?
香港公务员,薪酬待遇是非常不错的。我拿警察来说,香港警察起薪就接近港币三万,有不用供款退休金,房屋分配等福利,而且入職只要求高中畢业。同时期,香港大学生就业的起薪大概在于15000港币左右,在香港公务员的存在和大陆类似,收入稳定且处于偏序水平,但加薪速度比大型私营企业还快,除了每年加薪,还有升点(point)也加工资,因此我觉得还是挺不错的…
香港公务员,我拿警察来说,香港警察起薪就是22000港币,这还是2010年左右的水平,福利待遇也很好,还有各种退休保障,同时期,香港大学生就业的起薪大概在15000港币左右,在香港公务员的存在和大陆类似,收入稳定且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加薪速度比不上大型私营企业,我觉得还是挺不错的…
我有个小姐妹,九几年嫁到香港,老公是邮政局的公务员头头,月薪有13万,对我们小姐妹来说非常有钱,不过这个小姐妹很节约习惯了节省,存了很多钱[呲牙][呲牙][呲牙]。当时在香港他们生活水平是很好的,但是她的生活质量一般般,顾着存钱了[捂脸][捂脸][捂脸]
领导让你最恶心的事儿是什么?
我说一件事情,不知道算不算恶心?
我原来负责一个部门工作,搞得很好。后来,领导将我调离该部门。
一段时间后,别人把该部门工作搞遭了,需要裁员缩小规模。大家都知道,在职场,裁员是一件复杂的工作,操作起来难度很大。领导又将我调到该部门,给我的紧急任务就是裁员。好在我的老部下了解我,也支持我的工作。经过我一一做思想工作,被裁的人员基本情绪稳定地离开了。从我接手,到完成裁员任务,四天时间。
第五天,领导又把我调离该部门。原来,让我来就是做裁员这么一件难事、得罪人的事情的。
恶心不?我不知道。朋友们觉得呢?
我们学校领导最恶心的事,就是冒签全校所有教职员工的名,来填补超过350万元的亏空。
这事本来我们是不知道的,只知道2018年10月,纪委查学校的账目,但结论是什么,人家纪委也没有通报,我们也无从知晓。小道的消息是,学校很有钱,但缺口很大。这些事好像并不关我们吃瓜群众的什么事,该教书教我们的书。
2019年春学期结束行将放暑假之际,原校长被撤换了,但还保留学校党支部书记一职。秋学期的时侯,除了原校长和一位管后勤的副校长,其余相关人员给了近三年的退款处理,算是了结吧。据说最多的退了八万左右,少的几千块。我们觉得只是亏了那些年级组长啊什么的,他们多做了事,那几千上万是他们的血汗钱而已。
我们知道冒签姓名之事是在今年(2020年)暑假,其实也就是一个月前的样子。
突然接到电话,让我们到教育局去。我们以十几二十不等的人分小组被什么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的纪委干部领走。稀里糊涂的我们才知道,原来是让我们去核实账目,问我们是不是从2014年到2017年领里好几笔钱。
直到拿到那些打印出来的账目我们才知道,那四年,我们学校每个教职员工都被领了33042元。但那些签名却不是我签的,细一看,好像所有的签名都出自一人之手。
我很开心,这么多钱啊。但马上伤心,没拿到手。接着震惊,这也太贪胆包天为所欲为了吧。接下来就是对那个东西的不齿与恶心了。
这还只是其中的一项呢。回想其大会小会一本正经平时道貌岸然,原来满肚子的猪下水。
现在还有更恶心的呢,据说那个东西这一两年没上课,就跑关系,还想保住教师这份工作。哈哈哈哈,如果真保住了,那就更令人……
秋学期又开学了,希望多些顺心,更希望天天开心。
看到这个问题就让我想起那个黑了我273元钱的上司领导,现在都庆幸我自己当时胆子够肥。
那年也不过23岁,在公司做了一年多,上司是个40来岁的中年女人,干练、精致,从她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可惜好景不长,公司扩大,她被调去管理另一家分公司了。
上头临时调来一个男领导,快50岁了吧,中年发福的样子。刚来事情多,忙着熟悉情况,快到中午了,我和同事准备出去吃饭,走到他办公室门口突然被叫住了,说他手头有点忙,让我帮忙带个饭,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因为以前女上司在这时也经常有这种状况。我把饭带回来了给他放桌上,他一个劲说: 谢谢,谢谢,实在是忙不过来了,我也只说那您先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看他绝口不提钱的事,我就先出来了,只是心里有点纳闷,以前女上司都是直接问多少钱或者让我记着,一次给的,他这是什么情况?
后来陆续又带了10来次,我看穿他这完全没有要给钱的意思啊,这才慌了神,怎样搞?我一小打工的,这微薄收入供自己就困难,哪还能供别人啊?
可要去向他要钱我脸皮更薄啊,开不了口,一筹莫展的时候,看到公司保洁阿姨在茶水间用微波炉热饭,突然灵光一闪,有了!第二天我也开始带饭,果然,他看我没出去,就问我今天咋还不吃饭呢?
我一脸可怜兮兮地麻着胆子说: 唉,别提了。我昨晚胃病犯了,半夜跑去看医生,医生交待我少吃快餐,饮食上要清淡点,外面的饭菜油大盐份高,不利于恢复,所以我今天自己带了点饭菜,吃得清淡健康点儿。
他讪讪地望了我一眼,"哦,那是得注意啊!",丢下这一句,他就转身走了,后来再没找我买过饭,但也没提过之前的饭钱,我算了算,一共273块钱,够我买好多东西了,想想就气。
后来他又找上了一个来公司不久的姑娘,继续买饭,那姑娘比我幸运,没买几餐,他就又被调走了😂
你们说这样的领导算不算恶心?
哈尔滨美国回来的韩某到底是何许人也?让哈尔滨疫情雪上加霜?
这样的问题非常不应该出现,韩某是从美国回国的留学生,留学计划在疫情之前,她也不知道,回国计划是因为封校停课的美国留学生的生活已经很困难,祖国像广大留学生张开怀抱,那她为什么不能回来?这次韩某引发的疫情是任何人始料未及的,只能算天灾不能算人祸,你这样的问题只能增加仇恨,小姑娘也不知道她被感染,而且完全是按照防疫部门的所有要求进行的隔离和多次核酸检测与血清抗体检测,我们已经做的很多了,但病毒毕竟是如此的狡猾,能怪谁呢?
留学生韩某于3月19日回国,回国后按照当时入境防疫部门的规定进行居家医学隔离,因为那时并没有要求集中医学隔离。隔离期间防疫部门进行了多次血清抗体检测和核酸检测,韩某均是阴性,所以按照隔离规定于4月初解除了隔离,恢复了外出活动。在这个过程中韩某并没有任何过错,如果我们在她不知情,防疫部门也没有检测出的情况下去归咎于她的个人原因导致的哈尔滨疫情真的有点不讲道理了,就好比美国污蔑中国一样。新冠疫情是全球性的,韩某作为中国留学生,在困难的时候回国无可厚非,不应该用近乎人身攻击的方式去挖韩某的个人隐私,这样也涉嫌违法,更不应该发人家个人照片,会给小姑娘带来无数的麻烦。
哈尔滨疫情与既往感染,且已经痊愈的患者在没有检测出血清抗体的这一特殊空窗期的关系密切,谁也想不到韩某检测的时候就是正好核算检测、IgM抗体、IgG抗体都为阴性,后来过了10天左右,防疫部门因为哈尔滨疫情的再次检测时,IgG抗体才显示阳性结果,提示韩某既往曾经感染新冠肺炎。
哈尔滨疫情另一个不得不说的地方就是院内感染,87岁的陈某感染后因脑卒中曾先后到哈医大医院和医大二院进行治疗,后来陈某因为发热被送入哈尔滨市第二医院,而因为年事已高,并没有在发热门诊隔离,而是直接转入了呼吸科病房,造成了病区感染,上述院内感染,可以说扩大了原本可以控制的感染规模,甚至一些外省就医人士回家后被确诊了新冠肺炎。
哈尔滨的疫情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也存在一定的松懈问题,现在黑龙江全省已经要求不管是急诊还是非急诊,出入院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测定,而且要进行必要的隔离观察。坚决将病毒杜绝在医院之外。
哈尔滨市疾病控制中心 李玺琨介绍:韩某,女,22岁,是美国纽约大学研究生二年级学生,3月18日经美国纽约经香港、北京、中转至哈尔滨;
3月19日下午18时落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落地之后,公安包括相关人员对她进行了检测和登记,以社区用手递手的方式到她的家中,就是道里区富丽江湾小区进行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没有外出;
3月31日社区带至道里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和抗体的检测,结果是4月3日反馈的为阴性,随即就解除了隔离;
她4月日和4月4日有2天,有2天的跟家人外出的聚餐史;
4月5日,由父亲开车送至太平国际机场到上海做了一个手术,在上海是待了3天,4月5号到8号是住了3宿,4月8号返回哈尔滨,回到了父母家居住,跟她的父母还有弟弟在一起居住。直至4月10号。在这个期间,4月9号我们有一个病例,就是曹某,当时是无症状感染者,后来4月14日病症为确诊病例,她进入了我们的视线。对她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的时候,她作为密接人员进入了我们的视线,而且有国外的尤其是美国、纽约这样的高疫区的旅居史,随即我们对她进行了一个核酸和抗体的检测,这个是在4月10号又进行了一次,结果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随即我们下午就进行了再次深入的流调,4月10号的下午,随即我们又采了一次样,4月11日反馈的结果,依旧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随即对她及其家人进行了集中隔离,现在依旧在宾馆进行集中隔离。
截至4月21日0时,这起被哈尔滨官方认定的“境外输入关联本地的聚集性疫情”,已导致71人感染。
在这期间,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还发生了“1传43”的聚集性感染事件,目前两家医院已排查4106人,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因此全面停诊。
从根源说起,在哈尔滨这起“链式传播”的疫情中,从美归国的女留学生韩某被怀疑为感染源,然后传染了楼下的女邻居曹某,进而由曹某继续传染了男友、母亲、母亲的男友等,再通过后续被感染者聚会聚餐、医院感染等传播过程,目前已导致“1传71”,且疫情反弹还在蔓延中。
1传71,这是什么概念?我不由得有点后怕,怕的是病毒还是人,我也不清楚,只知道,现在还不是能放松的时候。
这个病例及传染的路径有很多让人震惊的现象及疑点,这也是全国关注韩某的原因,我们就来说一说:
1:1个核酸检测阴性的“源头”为啥能传染71个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梳理此次疫情哈尔滨感染者关系图,一名从美国返回的归国人员韩某,被怀疑指向为引发疫情的源头。这个女孩22岁,是美国纽约大学研究生二年级学生,3月18日经美国纽约经香港、北京、中转至哈尔滨。
3月19日下午18时落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落地之后,公安包括相关人员对她进行了检测和登记,以社区用手递手的方式到她的家中,她在家隔离,期间没有外出;
3月31日社区带至道里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和抗体的检测,结果是4月3日反馈的为阴性,随即就解除了隔离;
之后她有2天跟家人外出的聚餐史;4月5日,到上海做了一个手术,在上海是待了3天,4月5号到8号是住了3宿,4月8号返回哈尔滨,回到了父母家居住,跟她的父母还有弟弟在一起居住。
4月9号发现她的邻居曹某是无症状感染者,后来转为确诊病例,随即工作人员对韩某进行了核酸和抗体的检测,结果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之后再次进行取样,结果依旧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随即对她及其家人进行了集中隔离,现在依旧在宾馆进行集中隔离。
所以,韩某到底是不是传染源呢?韩某lgM仍为阴性,lgG为阳性,这是确定韩某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的证据。这说明她应该处于恢复期或已康复,病毒已清除,但并不支持她是传染源这一结论。
2:韩某到底是怎么传染给曹某的呢?
韩某和邻居曹某互相不认识,也未曾见过面。流调发现,她们有共用一个电梯的可能,两人所居住的房屋结构、楼层也可能具备传染条件。但是,真的是共用被污染环境导致感染么?专家说,似乎有点勉强。
其他71名被感染者,“每一链”传染都有见面、接触、聚餐等任一方式的接触史。
3:“源头”还没传染给密切接触的家人,怎么就能传染楼下的陌生邻居?
第三点,也是我们最不理解的一点:从3月19日至4月10日,22天的时间里,韩某除了解除观察后去上海3天外,都和父母弟弟共同居住。4月9日,楼下邻居曹某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但是韩某的家人至今没有被感染。目前,韩某和她的家人仍旧在宾馆集中隔离,已经11天。
如果“共用被污染环境导致感染”在传染链条中成立,那么,与韩某朝夕相处的家人为什么至今没有被传染?
感觉这一点尤其说不通。
专家怀疑,是不是邻居曹某是在哈尔滨本地被感染的,而不是被回国留学生韩某感染的。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问题来了:
哈尔滨还有多少无症状感染者?
细思极恐,因为我们对这个病毒仍然知之甚少。可能,这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吧,这个锅,注定要全世界人民一起背。
疫情之中,没有人可以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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