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玩弄女下属私企老板喜欢睡女员工吗_印度这个地方强奸案那么多,为何女的嫁不出去?

小编 91 0

印度这个地方强奸案那么多,为何女的嫁不出去?

回答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一下印度的社会结构,这样才能理清印度强奸事件那么多,印度女人却嫁不出去?首先印度以前是等级制国家虽然印度独立后几任总理都力图废了这制度但由于长期形成的习俗至今这种思想仍在印度根深蒂固,门当户对在哪里都一样,在底层的百姓娶媳妇难也就不奇怪,单身汉多自然强奸犯罪也多,其二,印度男女失衡严重,但为什么印度女人又难嫁出去呢?这样二个问题其实都是紧密相联的,印度人嫁女这跟中国不同,中国人嫁女男方是要出彩礼的,而且还不轻,印度人嫁女刚好相反女方家要出一大笔陪嫁礼,礼金不够重的话嫁到男方的女人会被男方看不起受尽折磨,所以很多印度女人逃婚,甚至选择终身不嫁也就这个原因,有些家庭为了减轻陪嫁礼在女孩十一二岁很小时候就出嫁,这也是印度童婚的根源,还有就是因为这陪嫁礼压力太大,很多家庭在女婴出生后都偷偷弄死或抛弃,这也是造成印度男多女少严重失衡的根本原因,所以我们甚至在新闻都看到光天化日在公交车上都发生强奸案,令人发指也就不奇怪了。

谢谢邀请:

一、印度嫁女需送嫁妆,嫁妆不足无人娶。

二、工业国家资本,或私营企业资本,财富主要归企业主所有,工人劳动力多就业竞争压力大,工价低,贫富差别大;男性家贫娶不起妻。

三、农业种姓制度民间自治,耕地资源为宗教主管领,宗亲弟子为佃户,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不足,水稻1年三熟,男丁存不起娶老婆本。

不是印度女人假不出去,原因是:

一,信息封闭,对外界交往少。

二,有女人想往外嫁,但不知道如何才能假出去。

三,印度传统男尊女卑的文化照成女人的思想封闭。

所以,她们不知道自己如何嫁出去。

猥亵和强奸有何区别,女生在外应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猥亵和强奸简单来说共同之处都是违背妇女意志的。不同之处是猥亵没有性行为发生,而强奸是发生了性行为。

作为职场女性,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国企尤甚),都不可避免存在酒桌娱乐场所应酬的情况。尤其是出外勤,跟业务单位有生意工作往来的,特别是乙方,陪酒在所难免。有的人或许会说,你可以坚决不去呀!话是没错,但不去就得罪领导,且不说今后职场发展肯定受影响,被领导经常穿小鞋的滋味也不好受,而且拒绝应酬,领导会觉得你矫情,搞得好像人人要强奸你似的。

那么去了酒桌如何自我保护呢?首先是要看你是不是希望参加应酬,女性一般能喝酒的不在少数,公司内部聚餐,朋友聚会时,你作为女性经常豪饮,就难免在领导心目中留下酒量大的深刻印象,有酒局叫上你就在所难免了,所以,避免应酬的第一步就是日常公司内部人员的聚餐,做到滴酒不沾,牌子做出来了,人家就不太会经常叫你了。

其次,如果已经被人知道你能喝点,领导邀请你去参加,而且你又是作为乙方求人办事的话,那么这类酒局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被对方喝多了动手动脚,很麻烦,尤其是自己酒量一般的情况下,喝到人事不省,被性侵是大概率事件。酒桌上如何拒绝喝酒又不得罪领导和客户,唯一的办法就是口服头孢类消炎药,大家都知道,服用了头孢类抗菌素,是严禁饮酒的,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如果领导和客户看到你随身携带头孢,而且当面吞服了,再逼你喝酒,就如同谋财害命了,领导和客户不傻,一般不会这么做。

第三,前两条都没有奏效,头孢这招也不能经常用,总有个别几次逃不掉喝酒,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女性严格自我控制,牢记一点,领导和客户怎么喝都可以,你一个女人,尽量少喝,喝完一杯吐在擦嘴毛巾里,喝一半偷偷倒一半,矿泉水替换白酒等等,所有办法都可以使用,如果感觉头晕了,一分钟都别耽搁,奔到厕所扣出来吐掉,甭管吃下去的是昂贵的鲍鱼鱼翅还是山珍野味,趁酒精还未起作用之前吐掉是防止喝多的最佳办法。

职场女性不容易,在这个雄性担纲的领域要生存,要进步,有些付出是辛酸的,保护好自己很重要,而且可以保护你的只有你自己!㊗️各位女性顺利。

近来关于性侵犯的新闻层出不穷,前有某大明星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后有有全国闻名的互联网企业的员工被领导上司及客户猥亵侵犯,甚至强奸。

猥亵、强奸有何区别,女生在外,如果遇到类似的不幸的事情,如何保护自己呢,如何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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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性侵害?

性侵害,指各种不自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产生性行为,其手段多表现为以权威、暴力手段、金钱或者谎言式的甜言蜜语,引诱胁迫她人与其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并在性权益方面对受害人产生侵害。

二、性侵害的形式表现

性侵犯,主要表现三种形式:强奸、猥亵、性骚扰。

三、何谓猥亵?

在我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七条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相关行为的处罚是不轻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猥亵的具体常见的表现形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猥亵的表现形式有: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行为,其目的式来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的淫秽行为。

需要特别注意的式被猥亵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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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色狼

猥亵最常见的多是公交车上的色狼。

四、何谓强奸?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强奸罪的刑罚处罚明显高于猥亵罪。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猥亵与强奸罪的最大区别

在刑法上,强奸采用插入说进行认定,这也是与猥亵的最大区别。

六、性骚扰

我国新出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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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

七、遇到性侵害,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强奸或者猥亵:

(一)如果条件允许报警,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在警察的指导下,固定证据。

(二)如果条件不允许报警,需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不要清洗相关痕迹,如精液,毛发等物品。

面对性骚扰:

(一)及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举报,如公司层面的上级。

(二)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骚扰短信、微信沟通、或者及时留存影像资料。

性侵害将对受害者产生严重的伤害,或许在面对 讨回公道的过程中,担心各种第二次伤害,但希望每一个受害者能够有足够的勇气,相信法律的正义。

请问网友老师:女性醉酒后被强奸。哪些人应该承担责任?

看了这位网友的提问,深为她的维权意识所感动。我们这些从事了几十年法律工作的人,过去遇到这类案件,有许多应该追究责任的人都被放纵了,真是惭愧。

受到网友的启发,老羊想到这起刑事案件的背后,还有一些人也应该有责任,把他们列出来,也算是亡羊补牢 ,犹未迟也。

强奸犯是怎么到酒店的?是朋友送来的,还是打的过来的,还是自己驾车来的?如果没有朋友送来,没有出租车司机,没有汽车厂家制作的汽车,这个罪犯就不会到现场,更不会发生这起案件。

强奸犯上没上过学?估计文盲的可能性不大。他的幼儿园老师、小学、中学的老师、大学的导师是怎么教育学生的?学生没有教育好,老师的责任是跑不了的。

强奸犯有没有妻子?如果有妻子,她为什么不管好自己的丈夫?妻儿最少也应该让罪犯把那点邪恶的欲望全部发泄到自己身上,不能让他到外面去伤害无辜的良家妇女。

强奸犯的父母是否健在?这个儿子是怎么教育的?当初如果采取避孕措施,不生这个孽子,或者生下来以后就让他自生自灭,也就不会发生今天的这件恶性案件了。

还有一个最大的责任者——女娲娘娘。当年,她为什么没事找事,非要造个男人这个东东,造个男人也就罢了,非要给他装个性犯罪的工具,使有些人可以随时作奸犯科。

……

不过,冷静地想想,牵连上那么多人,好像也有个问题。万一,哪天我有个朋友,有个亲戚,有个徒弟,也触犯了法律,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当事人非要说我有责任,法官也说我有责任,这不就糟了吗?真是祸从天降、无妄之灾。

还有,万一强奸犯按照这个逻辑,也来一句:“你要不是女人,哪来这个案件?你就没有责任吗?”你说,让法官们怎么回答才好。

还是应该罪责自负。否则,社会就乱套了。

与被强奸有关的人员应该承担责任

现在私企性的公司签合同,招待对方己是惯例,只要不花国家的钱,不受限制。上司安排年轻女性陪酒应酬也不稀有。但女性醉酒后被强奸,相关人员还是应该调查清楚,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是《刑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女性性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的重要方面。《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叚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性醉酒处于不省人事状态,与之发生关系,是违背妇女意志,将女子置于不能反抗,任其摆布,这是典型的其他手叚,女性醒后发觉自己被强奸,立即报警构成强奸罪。

如果女性明知陪酒有可能醉酒,而自告奋勇多喝酒导致烂醉如泥,被强奸。醒来后并不报警,是不违背女子意志,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可不按强奸追究。

如果该女听从顶头上司陪酒,并不希望醉酒,而被上司和同桌其他人有意灌醉,顶头上司有意用该女被强奸,换取合同的另一方顺利签字。而订合同的另一方实施了强奸,谁实施强奸的,谁涉嫌强奸犯罪,谁负刑事责任。

此女顶头上司策划了这起强奸案,不仅组织强奸,而且他也参与了对该女强奸的具体活动。为此,他是强奸犯罪集团的主犯。

该上司与订合同另一方2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虽然同桌吃饭,也有对该女劝酒的,对该女醉酒起了推波助澜作用。但没参与对该女的强奸活动,不构成强奸,因而不负刑事责任。

强奸虽然发生在酒店,但发生在酒店房间,属私秘空间,酒店不承担责任。

如果他们入住酒店不予实名登记,受罚款处罚。如果明知会发生强奸,他们见利忘义,提供强奸场所,酒店登记人成为强奸集团一名共犯,承担刑事责任。

受害人侵害人单位酒生产厂家不负刑事责任。

我以多年的耳闻目睹,谈一谈:

一.法律实践中应该尽量弄清是怎么醉的

1、一些女人一上酒场就似如鱼得水,活跃、主动,甚至于强灌别人酒。

这种女人醉了,怎么去追究别人的责任呢?!别人不追究她的责任,都算不错了。

2、一些或个别男人邀某些女人喝酒,目的就是趁其醉后占有之。

手段多了去了,不动声色的利用不同度数的酒,使女人醉;群体劝女人喝酒,甚至于动用权力命其喝酒;趁机下药(春药等)使女人酒醉情乱,不可自持。等等。

这样的责任很明显,取证也不太困难。

3.一些女人是为了完成单位的任务,而去陪酒等等。

这个责任当然主要是单位了。

4.一些女人是不知不觉醉的。也就是说,自己也不主动攻击,也无人逼自己,也无人加害。

这个责任就难确定了,主要还是自己的责任。只要不是未成年,自己就具有行为能力,不可怪东赖西。

二、关于女人醉酒后与人发生性关系问题

1.有的是一些男人趁其酒醉,似乎不省人事,与其发生关系。

这些男人认为女人会不知道,不记得。刚好趁虚而入,趁机占便宜。

2.有的是醉女醉后衣衫不整,对一些男人的挑逗,甚至于言行夸大,逃逗男人,促成了双方苟合。

3.有的女人装疯卖傻,装醉后挑逗进攻一些男人。目的就是赖平时沾不上的男人,比如大款,比如自己心仪的男人,比如想迫害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