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5岁女孩离家,已失联7天,她去哪里呢?
首先我们衷心希望小女孩能最终平安归来。能尽快与家人报平安。其次事件也发生这么长时间了,所谓失联时间越长,危险系数就越大,也是处于青春期的小女孩。因此我们必须要冷静分析。仔细甄别方方面面的所有线索。
1,失联之前的家庭生活状况如何?是否与人吵架?这一环节必须调查了解清楚。
2,从其社交平台留言上看。似乎不太愿意上学。那么。与其比较要好的同学之间是否流露出什么情绪?应该找她的同班同学以及好友进行调查了解。
3,小女孩失联之前在纸条上留下两串数字应该认真加以调查和分析。主要是查找是否是电话号码。是否是QQ或微信号码。是不是快递单号。是不是银行账号?是不是游戏平台的id号码?等等等等。
4,女孩失联之后。她的社交平台账号有两次异地登录的记录。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查明这两次登录的具体情况。以此可以分析判断出很多事情。
5,尽快启用天眼系统。通过天眼系统查询小孩失联前后的所有行动轨迹。
客观来讲。这么长时间不联系,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已经不在人世。另外一种是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被人控制。因此无法与家人联系。
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明以上所有线索,我们也衷心祝愿小女孩能平安归来。
8月8日,家住武汉市的15岁少女肖某某离家后家人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到今天已经第10天在网上没有看到任何消息,很可能已经遭遇不幸。
因为她曾在失踪当天在社交平台发表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学了!莫名烦躁!说明有离家出走的迹象,然后有可能在途中遇见了坏人。
孩子最后出现在杨泗港长江大桥下层桥面上,然后就音讯全无。武汉作为一个繁华的城市,各方面的监测设备应该不少,一个人只要露面很容易被探测到。
国内的“天眼”系统十分强大,相信很多朋友们都听说过。一个小姑娘如果人身自由的话,很难在房间里待上10天时间。因此她要么是被别人囚禁起来,要么就是已经遭遇不幸。
作为个人,真的希望只是一场误会或者说因为某种原因,待在某个地方不想出来。然而现实可能没那么乐观,只希望能够加强搜索力度,让孩子早日回家。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中心,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到十五六岁,父母亲付出了很多心血。也许孩子在青春期会有很多叛逆心理,但是请父母亲们一定要再多点耐心,多点细心。
最后祝愿孩子能够早日平安回家,也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多关注此事,孩子是父母亲的心尖肉,请一定保重!
我是@大叔熊大 ,一枚热心教育和情感探索的营销总监。小小分享,希望能触动和激发你内心的那份灵感,收获一点感悟,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喜欢的话,那就点个赞,转发和收藏吧!
武汉15岁的女孩又失联了,至今已经12天,可以想像家人的着急程度,希望孩子早日回归父母的怀抱。
随着失联的时间拉长,大众都特别希望孩子平安无事。
我们一起回顾事件的发生:
8月8日,家住武汉市的15岁少女肖某某离家后,家人就无法同她联系了,根据小区的监控显示,当天下午3点肖某某骑着单车出了小区门口,通过网络监控,最后在杨泗港长江大桥下层桥面上,然后就再无踪影了。
我们不禁会问,女孩子离家出走的原因何在?是孩子逆反吗?是和父母的关系不和谐?还是想出去走走?还是有人诱导孩子?
孩子曾在失踪当天,在社交平台发表了一些动态,其中有“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学了!莫名烦躁!”
我们就要考虑是否孩子有学习上的压力,这种压力可以来自父母,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无形中会给孩子施加了很多压力。
学校里的课业负担和升学压力,还有一些是自己给自己的压力,孩子的父母和老师没有给太多的压力,但是他们对自我施压。
但是肖某某同父母的亲子关系并不紧张,她的上学和放学都是母亲接送,父母还带着女儿去杨泗港长江大桥边散心游玩。
离家出走,去外面散心吗?
女孩失踪当天还发表过“除了离开以外没有遗憾了吧”这样的心理动态。
我认为这应是女孩子出走的主要原因。只有离开才没有遗憾,到底是什么事情让她这样认为呢?又遗憾什么事情呢?
青春期的孩子对外界充满了好奇,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纷纭复杂,不知道现实的社会和想像的大相径庭,其实在父母的身边是最幸福的事情。
但孩子不是这样认为,她们会认为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精彩,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有经历过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离家出走的孩子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侵害,出走期间遇到危险,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不知道孩子出走时身上是否有钱,如果没有钱很容易陷入缺衣少粮的困境中,成为坏人拉拢的对象,希望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找警察和好心人士来帮助。
而另一个让人生疑的就是女孩的姐姐发现,肖某某的社交账号曾于8月10日上午分别在江西宜春和山东青岛被登陆过。
社交账号同一天早上在江西和山东登录,这两个地方相隔遥远,一天不可能去两个地方,是女孩的账号被盗了?被盗的说法也有疑点,因为是在两个地方登录的。
希望孩子早些平安归来,经历过外面的世界,才会懂得家里的温暖。
云南昭通一名7岁女孩在学校宿舍内遭一陌生男子性侵,你怎么看?
1月7日网上爆出云南邵通7岁小女孩小羽在学校宿舍内被陌生男子性侵,关于此次事件我有以下五点看法。
一、学校的管理存在明显的漏洞
2020年12月23日,杨女士收到老师发来的消息说是女孩小羽眼睛红肿需要带去治疗,25日杨女士来到学校,第一眼所看见女儿的景象让人非常的伤心,小羽右眼红肿,脚上生有冻疮,走路一瘸一拐并且还不时的咳嗽,整个人没有一点的精神。晚上的时候杨女士发现女儿下体红肿,并且有液体流出,女儿最后说是十多天前在学校被人性侵,这个消息让杨女士如雷轰顶。从种种信息都表明,学校的管理存在明显的漏洞,每个宿舍都有生活老师的,一个孩子被憔悴成这样,并且小羽还说性侵过后床单上到处都是血,难道这所有的事情生活老师都没有发现吗?还是说发现之后并没有说出来?所以不得不让人怀疑学校的管理。
二、为何两家医院诊断的结果不同?到底是谁在说谎?
25号晚上发现女儿异样之后,26号一早杨女士带着女儿还有老师来到了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该医院的诊断结果是:急性外阴炎,抹点药就没事了。对于这个诊断结果杨女士感觉到诧异,所以第二天又带着女儿来到了市中医院进行诊断,该院的诊断结果是:外阴溃疡、阴道炎、处女膜裂伤、肺炎。随后,小羽的父亲熊先生选择了报警,从这里可以看出两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明显不同,说明有一家医院的诊断结果,可能存在误诊,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调查的方向。
三、为什么学校的监控只有10天的记录?
现在无论是幼儿园还是什么学校基本上都是监控覆盖,所以在第一时间小羽的父母来到了学校,选择要调取监控查看。但是没想到学校给出的说法是:本校的监控记录只保留10天,10天之前的监控记录就被自动删除了,所以没办法查看,当时发生了什么。按照道理来讲学校的监控肯定不是那种太次的产品,那么不是太次的产品为何监控记录只有10天的保留时间呢?并且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监控记录必须保留一个月以上,这是硬性规定。那么小羽所在的学校为什么健康只能保留10天?我认为如果不是被人有意删除,那么这个学校也是存在管理上的问题。
四、学校的做法让家长寒心
父母将孩子送到学校,不求个个都能成材,但是至少要让其健健康康吧。小羽被性侵十多天之后生活老师都没有发现,可见,对于年幼的住宿生来说,学校的做法非常的不妥。并且按照杨女士的说法,当时老师让其不要先报警,先保密,因为这样有利于孩子成长,然后学校再进行调查。并且在看到中医院的诊断结果时,学校认为这个结果不对,说是有可能是小羽的尿液感染导致的,我想问问该校的校长,尿液能导致处女膜裂伤吗?事件已经发生,学校应该在第一时间提供出相关证据,帮助家长和警方来尽快破案,但是该校的种种做法,让小羽的父母非常寒心。
五、学生在学校如果被欺负或者被性侵,应该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父母
当时杨女士如果不检查自己女儿的身体,可能这件事情到现在还不被知道,小羽在被欺负之后,选择了将这件事情放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小羽在被性侵之后,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告诉父母,我认为这样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也能够降低,并且破案起来也非常的方便。现在好多孩子在面对这种突发事情之后,都选择了闭口不谈,一个人默默的放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坏人更加的肆无忌惮,所以在学校发生事情之后,应该告诉父母。
以上五点就是我对本次事件的看法,也希望警方能够尽早破案,早日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学校或者父母应该安排心理老师对小羽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她尽快走出黑暗,让其好好面对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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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7岁女孩小羽的母亲杨女士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要求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因为小羽病得厉害,可能需要动手术。杨女士随后意外发现女儿睡觉时不脱裤子,还一直用双手捂住自己的下体。随后,她被眼前的一幕怔住了:女儿隐私部位红肿、流液,伴有瘙痒与疼痛。在杨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小羽才怯生生的地说出了自己被性侵的事情。小羽就读于一所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学校。家属到学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学校回复超过10天的视频已被覆盖。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嫌疑人涉嫌强奸幼女,情节严重,性质极为恶劣。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解释: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事件中,受害者年仅7岁,因此嫌疑人已经涉嫌强奸不满十四岁的幼女,需要从重处罚。因此,嫌疑人最终归案之后,他很可能需要需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最终查明嫌疑人在实际上不止对一名幼女进行过侵犯行为,那么他可能需要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令人感到愤怒的是,嫌疑人的魔爪竟然伸向了一名年仅7岁的幼女,他的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禽兽不如,毫无人性可言。这样的嫌疑人,如果不将其及时捉拿归案,对于整个社会都是巨大的威胁,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人的底线究竟在哪里,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其做出如此缺乏道德缺乏人性的行为。
学校安保制度存在明显问题。
学校的安保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理论上来说,作为一所全封闭寄宿学校,非学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应该被允许进入学校的。
如果是校外人员作案,我们不禁要问那么他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到这个全封闭管理的学校,并且在犯下如此恶行之后还能轻轻松松离校呢?学校保安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究竟是否做到了自己的责任呢?
如果是学校内部人员作案,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这种禽兽是如何混入学校内部,并且在侵犯女生之后,还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的安保和学校的老师,难道一点迹象都没有发觉?
如果学校故意删除监控,可能存在包庇嫌疑。
学校声称因为事件发生在十天之前,当时的监控已经被覆盖了,这种诡异的说法又让人嗅到了一股猫腻的味道。一般来说,按照行业规定,监控视频都会保留至少一个月,对于学校这样的敏感单位,保留的时间只会长不会短。这个学校倒好,短短十天监控就被覆盖了,如果真的发生什么状况,想要进行追溯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的监控,对于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场。另一方面,老师特地打电话给受害人的母亲,要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语气和态度似乎都让人感觉学校对此行为多少是有些知情的。
种种迹象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有人在事发后故意删除监控已混淆视听的可能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关于窝藏、包庇罪的解释: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确实有人在案发后故意删除了相关的监控调查,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已经通过特殊手段帮助嫌疑人进行逃脱警方的追捕,已经涉嫌构成包庇罪,包庇者和嫌疑人原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孩子必须要做好性教育。
这一事件对于很多家长来说也是一个启示和警醒。不管自己的孩子多大,对孩子做好性教育工作都是极其关键的。一旦危机来临,有相关知识的孩子更有可能逃离恶魔之爪。如果真的发生侵害事件,有相关知识的孩子一定也会在第一时间报告家长和老师,及时将不法分子捉拿归案,绳之以法,避免后续可能的进一步伤害。
强奸、猥亵是所有犯罪中最令人发指的,而当魔爪伸向的是年仅7岁的女童时,这个人已经不能称得上是一个人,实在禽兽不如,不早日将他抓捕归案,难平心中气愤。
事件经过
小羽今年7岁,到了上一年级的年纪,父母长期在外工作,因此他们把小羽送到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学校——昭通市昭阳区文野学校就读。
2020年12月23日,小羽的父母接到孩子的老师打来的电话,称小羽的眼睛最近有些红肿,希望他们能接小羽回家带她去医院看看。小羽的母亲赶忙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还好医生说没什么事情,小羽的妈妈松了口气。
但到了晚上要睡觉时,女儿的反常举动却让她奇怪,自己去抱小羽时,她下意识地就会捂住自己的下体。妈妈脱下小羽的裤子,结果发现女儿的下体红肿。
这时候小羽才说,十天前她在食堂吃完饭回宿舍午休时,突然有个陌生男人来到宿舍掀开她的被子就开始摸她,年幼的小羽闭着眼睛不敢说话,后来发生了什么她也表达不清,只记得男人离开之前威胁她不要跟爸爸妈妈说,否则就把她抓起来。
小羽的父母赶忙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阴道疼痛,外阴炎,阴道炎,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小羽的父亲熊先生找到了学校董事长,没想到董事长却说小羽这只是炎症,并表示不相信医院的检查结果,声称医院也是可以造假的。当熊先生要求校方提供监控时,校方却说学校的监控只有十天记录,事情发生在十天之前,已经查不到了。
目前小羽父母已经报警,警方已立案处理,邵通政府也做出回应,称会高度重视此事。
嫌疑人是谁
年幼的小羽无法表达清楚事情的经过,她只记得对她实施侵害的是一个瘦高的男人,穿黑色衣服蓝色鞋子。由于小羽入学不久,在学校里除了自己的老师并不认识其他人,所以也无法辨别嫌疑人的身份。
那么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1,校外人员
如果嫌疑人是校外人员,那么身为一个封闭式管理的寄宿学校,为什么校外人员可以随意进出?更甚至是出入女学生的宿舍?学校的安保连这点都无法保障么?
2,校内工作人员
·从校长坚决不承认的态度,以及监控死角,超时查不到等等一系列校方的说辞,让我们很难不怀疑是学校内部人员作案。
·老师通知小羽家长时是说小羽眼睛有问题,难道她真的没有觉察到别的异常吗,还是说有什么事要刻意回避呢?
·校长死活不肯陪小羽做检查,并说出医院也能造假这种可笑的话,究竟是想逃避责任,还是有意包庇犯罪嫌疑人呢,我相信警方会给我们一个答案。
是否还有其他受害女童
犯罪嫌疑人利用孩子年幼无知,对“性”没有保护意识,才如此肆无忌惮地下手。小羽在十多天后,才被老师发现并通知了家长。嫌疑人如此轻车熟路,甚至在作案后不忘了威胁几句才大摇大摆离开,这么淡定完全是一个“老手”所为,那么是不是还有其他女童有着小羽同样的遭遇,而不敢跟家长说呢,这也是需要调查清楚的问题。
关于小羽
虽然经过检查,小羽的身体并无大碍,可以通过治疗恢复,但小羽心灵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甚至这份阴影会伴随她的一生。
因此我认为
小孩子,尤其是女孩子的性教育工作一定要从小就做好,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每个家长不能忽视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就算校方一味逃避责任,甚至有包庇的嫌疑,但纸包不住火。我相信在警方的调查下嫌疑人终会落网,等待他的也必然是严厉的惩罚。
七岁孩子用交城乡居民社保吗?
7岁左右的小孩有社保卡的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学生少年儿童医疗保险,需要持记录当事人户籍的户口本、当事人照片、参保费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这么大了才参保很有可能被征收应参未参期间的参保费用。
注意这个参保缴费工作是每年集中办理,并不是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