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家长为替女儿出气,残忍杀害10岁小学生,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表明观点:该行为毋庸置疑是故意杀人性质,将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还需要结合实际案情,行凶动机,行为后果,社会影响来综合判定,但是目前来看想必等待男子的必定是严惩。
事实部分不在赘述,案情其实比较简单,原本只是两个孩子之间的纠纷,男子的女儿眼睛被死者弄伤,但是伤势较轻目前已经正常上学的情况下,男子气不过进入学校将男童杀害。行凶动机比较单纯,纯粹就是泄愤,其次从案发结果来看男童已经死亡,该案社会影响大。
根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来看,故意杀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以3-10年有期徒刑。但是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来呢,显然该案属于情节严重范畴,对于男子的行凶行为极有可能判处无期以上刑罚。
最后从逻辑上来说,男子的目的是为了泄愤,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男童已经死亡,而男子已经被刑拘,可以说一件小事最终导致两个家庭的破灭,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个极不理智的行为。
希望网友在声明支持父亲的行为的时候,看清楚,这只是学生之间的打闹,而不是我们平时所痛恨的那种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所以这个父亲的行为过于极端,而由于他的一时冲动,毁了两个家庭,也毁了两个孩子……
这位父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性质极其恶劣
我看到新闻下有不少网友声明支持这位父亲的行为,因为这是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但是我想你们要弄清楚的一点是,他的女儿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只是眼睛受了一些轻伤,即使你说你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最多你就去教训一下那个男孩,让他尝试一下眼睛受伤的痛苦,有必要直接去杀了他吗?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复仇”的限度了,这已经不是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也不是什么正义之举,而是明目张胆地故意杀人行为!
何谓父亲的责任,你的责任不仅是保护女儿不被受伤,还要肩负着抚养她长大、陪着她走过人生漫漫长路的责任,可是现在呢,你进了监狱,你让你的女儿背负了有一个杀人犯的爸爸的骂名,你让你的女儿在学校里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你上你的家庭因此而破碎,你认为这就是你的责任所在吗?
你有没有想过,被杀男孩的父母也可能采取同样的手段报复你的女儿,那到时候你在监狱里,如何保护她?你毁掉的不仅仅是男孩的家庭,也毁掉了自己的家庭,让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孩子陷入了危险和恐慌之中!
目前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证明这个案子是社会影响大以及性质恶劣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这名父亲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首先,这属于故意杀人案,情节恶劣,尤其是对于才十岁的未成年小学生如此残忍的杀害,究其原因无非是自己女儿被同学欺负,而作为家长报复心理而故意杀害了女儿同学,该孩子年仅十岁。他处罚了国家刑法,自然面临的就是以杀人案论处,比起一般的杀人案这起案件的情节更加严重,相信法律审判也会根据他触犯情节严重程度量刑。
21日深夜,瑞安市公安局再度发布通报: 9月21日16时许,瑞安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隆山小学三楼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岁,仙降街道人)。伤者叶某(男,10岁)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9时许死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为此于今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 现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家长擅自进入学校首先触犯了学校规章制度,其次预谋杀人,持水果刀捅伤了学生叶某,抢救无效死亡,持刀进入公共场合,同样触犯了刑法,杀害小学生,该家长林某的行为太过于恶劣,他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更加对于自己的孩子来说起到了非常差的反面教育,更加因为自己的行为让孩子在学校或者社会上成长过程中受到严重的打击。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林某属于特别恶劣的杀人案,对十岁未成年残忍下手,触犯国家刑法,情节恶劣,对于他要严格处理,同时对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济南一女子家中发现650年前武功秘籍手抄版,难道武功秘籍真的存在吗?
武功秘籍确实有真传的,而且古代的武功秘籍都是手抄本,更为重要的是,古代的武功秘籍实用性非常强,虽然不能让人飞檐走壁,但也是博大精深,练好了可以让人强身健体、以一敌十。
大家可否知道,古代那些带兵的将领往往都是武林高手,他们就有武功秘籍,尤其是古代的武举,也就是考取“武状元”,那都是要有一身武功本领的,没有武功秘籍万万不行。
其实武功秘籍仅仅是一个宽泛的称谓而已,真正的每一种武功都有专门的名字,比如小说里面的《九阳神功》《辟邪剑法》等,都会称为武功秘籍。所以现实世界中的武术著作都可以叫做武功秘籍。
济南女子家中发现650年前的武功秘籍,那么我们看看650年前是什么朝代,就更清楚事情的真相了。
650年前,也就是明洪武年间,就是朱元璋时期,属于明朝开国之初。大家学过历史的就知道,明朝是一个教派非常多的朝代,而且各武林门派都和明朝政府关系很好,所以明朝时期武林人士很多,当然就会存在很多的武功秘籍。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写的就是元末明初时候的事,里面的门派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那个时候能够传下来一些武功秘籍也大有可能。
事实上,真正的武功秘籍是融合了医学、武术、道学等知识,里面的内容也博大精深,自成体系,能够融会贯通就是一名高手。
如今济南女子发现了650年前的武功秘籍,想必应该是真正的武学书籍,如果保存的足够完好,应该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珍本。但如果保存不完整,那就没有太大的价值了。
得到一本武学秘籍,然后闭门苦练。学成出山后一举成名,天下皆知。那是武侠小说里的剧情,与现实无关。
给你全套教材,还得乖乖进学校跟老师学习。何况更需要言传身教的武功练习。
在武侠文学、影视剧的传播下,传武被蒙上神秘面纱。众多年轻人走上拜师学武之路,期望能做一代大侠,扬名立万,名利双收。
但武功之路远比一般人想像得要艰辛。
历经“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苦练有成的年轻人,居然发现在现代社会,一身武功没用武之地。
由于现代一些“神功大师”的倾情演出,人们开始由过去的崇拜迷信变得怀疑厌恶。很多人都认为传武就是花架子,台下讲得天花乱坠,上擂台一触即溃。
有一黑一,花架子确实是传统武功的一部分。在明代的兵书如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何良臣的《阵纪》等书中,都在禁止军中士兵练习“花法”“套子武艺”。认为其演起来满片花草,悦人耳目,实则有害无益,经不起实战考验。
这也可证明以“花法”表演为主的套路武艺在明代就很流行,军中也有大量士卒在练习,所以才会被名将们明令禁止。
古代真正的武学秘籍如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吴殳的《手臂录》等,都提倡能上阵撕杀的实战武功。但现代和谐社会,随意和人动手是犯法的。
自清末民国以来,处在亡国灭种危机下的中华民族,无数仁人志士走上战场,热血卫国。也有大量传武拳师贡献了师门家传的“武功秘籍”,公开传播,期望为民族存亡作一份努力。但在现代战场,武功的作用微乎其微。
随着和平时代来临,传武的江湖梦,真的只能存在于文学影视当中,与现实渐行渐远。
当马斯克的龙飞船已经上天对接空间站了,我们的一些人还在研究650年前的武功秘籍。
当奥林匹克精神和科学健身运动风靡全球时,我们的马国保同志还在吹牛谁知上台就被打的满地找牙。
当八国联军的大炮已经轰开大清国厚厚的城门时,我们的义和拳民们还在研究如何刀枪不入。
愚昧、无知、意淫,再加上金庸之流写的武侠遗毒,让青少年沉醉于幻想,缺乏基本的科学素养,实在应该划入禁书之列。
所谓一女子家中发现650年前的武功秘籍,完全是无稽之谈,甚至说即便有这个秘籍,十有八九也是伪造的,目的就是迎合大家的意淫和想象:觉得我国古代多NB。
我们的自信,难道真的来自于研究老祖宗吗?这个所谓的“武功秘籍”,究竟是能够强国还是强身呢?
我看完全都是扯淡,几个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干骗骗大家,以此来吸引眼球。
难怪老美说:“我们美国人跟你们中国人有一点不同,我们在研究未来,你们在研究过去。”
好好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别看现在人家乱的一团糟,也不过是伤风感冒而已,很快就会恢复过来,我们要做的就是自强而非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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