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羊薅羊毛的故事?
2021年7月24日,家住义县张家堡村的赵先生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家中被盗,丢失现金30000余元。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认真排查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后,民警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在近半个月时间内,同村村民赵某先后3次趁赵先生家中没人进入室内,办案民警立即锁定其为犯罪嫌疑人,展开侦查工作。
为第一时间侦破案件,追回钱款。义县刑侦大队联合张家堡派出所兵分两路,一组对周边监控继续排查;另一组寻找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行踪,当日民警便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经常乘坐的车辆,并对该嫌疑车辆进行布控。7月25日13时许,民警发现嫌疑车辆从张家堡镇往义县方向行驶,随即在嫌疑车辆的必经之路上进行堵截,14时40分在义县聚粮屯乡将嫌疑车辆截获,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经讯问得知,赵某第一次进入赵先生家中实施盗窃是半个月前,得手后发现赵先生并未发觉,而后又3次对赵先生家实施盗窃,总金额为31500元。办案民警感慨到,“你这是可一只羊身上薅羊毛啊”。
薅羊毛非法获利的认定与量刑?
“薅羊毛”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属于恶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属于盗窃、抢劫犯罪行为,要想认定非法获利,应当证明该行为是有意的,并且从犯罪行为中获得非法获利。
量刑方面,如果涉案金额小于1000元,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如果涉案金额大于1000元,则属于刑事责任,可以根据犯罪性质定处不同刑罚。